5月10日日落时间为18:30
(三)省会城市南京5月11日日出时间为4:50
(四)国际惯例,信鸽在日落后30分钟,日出前30分钟仍在飞翔,每天必须加算两鸽30分,通称这一小时为日落日出时间
(五)信鸽归巢时间为5月11日10:30
(六)放飞当日5月10日信鸽飞翔时间:18:30-5:30=13小时
(七)5月11日信鸽飞翔时间:10:30-4:50=5小时
(八)加上日出日落1小时
(九)该信鸽飞行时间总计为:第一天13小时,第二天5小时40分,另加日出日落1小时,共飞行19小时40分。
五、分速计算公式
距离(米)/时间(分)=赛鸽分速(计算到小数点以下二位)
第十七条赛次
同一赛季如举办两此1000公里以上的竞赛,其间隔时间须在二周以上。
第四章名次
第十八条评定名次的办法
一、单鸽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快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以赛距远者列前。
二、相同羽数的指定鸽赛,以其归巢鸽数的百分比计算,大者列前;归巢数相同以平均分速计算,快者列前。
三、团体赛
(一)以规定同等羽数赛鸽的平均分速决定名次,快者列前。
(二)以各单位赛各竟翔名次的累计分决定团体名次,总分多的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首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第二部分品评赛规则
第五章通则
第十九条裁判员
一、全国品评赛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由中国信鸽协会聘任。裁判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体协推荐报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也可由中鸽协直接指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及其所辖市、区、县级的品评比赛的裁判员由同级信鸽协会聘任。
二、总裁判长1人;负责品评赛的组织工作和对规则条文的解释,不参与裁判的评分工作。
三、副总裁判长2人;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其中一名负责参赛鸽的报到及证件的核实,成绩统计。另外一名负责场地、器材。
四、比赛中,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在赛场坚守,密切注意赛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裁判员有违反规则行为应立即对其提出警告。如再发现,立即停止该裁判员的工作。
五、报到裁判组:组长由一名副总裁判长兼任,裁判员若干名。
(一)填写品评赛报到证明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参赛者保管,一份由裁判员保管。
(二)收鸽时须验鸽、验证,病鸽及证件不齐均不能参赛。
六、每个赛项设一个评分裁判小组,其中组长1人,组织6人。7名裁判员应来自不同单位,如参赛鸽数量较少,一个品评小组可兼评两个赛项。
七、记录裁判组:组长由一名副总裁判长兼任,裁判员若干人。
(一)负责大会的成绩记录。
(二)请总裁判长审定品评赛成绩总表后并签字,再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仲裁
仲裁委员会由若干人组成,执行国家体委(82)体研字8号文件关于仲裁委员会的条例。
第二十一条资格
品评赛是在信鸽竟翔基础上进行的“选美”比赛,其目的是表彰快速而具有耐力的优胜鸽。凡在竟翔赛中获得优胜的信鸽均可参加品评赛。
第二十二条确认
参加全国信鸽品评赛的报名表,必须经省体委(体总)或行业体协确认并加盖公章方可参赛。
第二十三条送鸽
参赛鸽必须指定专人护送并携带信鸽竟翔报名单、信鸽竟翔监放单、信鸽竟翔成绩报告表和全国统一足环证的原始凭证(影印件无效),否则不能参赛。
第二十四条回避
某裁判员自身有赛鸽参赛,应主动向总裁判长报告。总裁判长应严格执行裁判员本人与其赛鸽回避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保密
对参赛鸽应采取保密措施。先密封参赛鸽的足环号(封环材料应一致),后装入按比赛项目分别编号的鸽笼内,以上情况要严格保密。裁判员要严守纪律,禁止泄露参赛鸽笼号及参赛会员的姓名,品评前拒绝参观。
第二十六条评分
评分裁判员在组长的领导下,依品评细则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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