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一對能贏的種鴿勝過6羽本身能贏的賽鴿呢?因為前者可以產生出我們所需要的,而後者,因它們可能對比賽特質有異質結合現象,因此很可能就無法通過最重要的這一關了。根據個體優點所做的選擇,是不可採用的。選擇的目的是在于挑選出具有最佳遺傳因素的一組來,我們可藉由種鴿的交配試驗,來創造出所需要的因數。下面是我個人所做的實驗之一。有一年,我由此利時引進兩對一周歲大的鴿子。在隨後的兩年內,我將它們配在一起,每一對都繁殖出品質良好而各有不同的鴿子。在兩年後,我用第一對的公鴿配第二對的母鴿,和第一對的母鴿配第二對的公鴿。然後由各對中,各取走4羽幼鴿。在那一季的後期及在次年,我將每一對的公鴿、母鴿與其他一對做交配試驗。其幼鴿們在往後的比賽中的表現,令我深信第一對公鴿及第二對母鴿能同質結合而繁育出具有此賽特性的鴿子。而第一對母鴿及第二對公鴿就並不那麼好。第一對公鴿及第二對母鴿,無論是配成對,或配以其他的種鴿,皆能繁育出有良好的。即第一對母鴿及第二對公鴿,當它們與其原來的配偶交配時,可繁育出許多贏家來,但當它們相互交配物件,或配以其他的配偶鴿,則所繁育出毫無價值的後代鴿子來。我的方法就是選出3、4羽一周歲大的母鴿及公鴿來做為種鴿,而在第一、二年的繁育期內改變他們。由其後代幼鴿的周歲期內,我可很清楚的看出它們的品質,並能決定是否值得保留它們留當種鴿。
每一羽鴿子都有其自己的遺傳因素,對某些因數有同質結合性,而對有些因數也有異質結合性,這些因素就能決定出其後代子孫的特質。我們養鴿鴿者總是以比賽的觀點來看和判定鴿子,而不是以其因數來觀看和判定它們。也因這樣,需要去瞭解如何飼育鴿子比去瞭解其因數要來得重要多了。但良好的歸巢本能卻可能得自于一個因數昵?
判斷種鴿的價值是一種確實的試驗,這可除去對相關個性價值的推測,養鴿者可能會爭辯說:“這豈非是我們一向的作法嗎?”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請想想看,那些養尊處優的鴿子,雖身為種鴿有好幾年,但它們卻從未為我們養育出一羽有價值的鴿子來,對于此種因數遺傳的知識可使我們免除此種妄想。
由不同血統交配出來的混血種,可能擁有許多純種所缺乏的優點。這可能因為有些鴿子的血統中含有不純的因數,而此因數僅遺傳給其半數的後代而已。例如,在某一血統中,有A、B、C不純因數,而另一血統中則有C、D、E。假如是交配第一種血統,我們可以確信所產生的個體會缺乏A或B或C。同樣的,另一種交配,則缺乏D或E或F。但當我們將這兩種血統的個體交配時,其後代會由一方繼承A、B及C而由另一方得到D、E及F,並且還會繼承雙方共同有的因數。這實際上也是變異的矯正。這就是為甚麼許多第一代的混血種在外表上很均勻,又很能符合我們的理想和要求。
這些第一代的混血種可能是其純種的一種改良,但如果將這些第一代的混血種再交配時,則常會有令人失望的第二代混血種產生出來,因此依規則而言,我們要飼養純種,假如第一代的混血種要做為種鴿時,則必須在血統中再加入另一因數,而這種混血種的後代也要仔細嚴格篩選方能成為種鴿。由于不斷的試驗血統交配,而進化成為另一種新的血統時,這種過程最後會成為自動的,而新血統的因數也近于純種。雖然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地控制這種方法,然而我們卻可于舊血統中加入另一因數而改變第二代的鴿子。
我們養鴿者們都會怕以近親進行交配,可能會引起各種的麻煩來----這是混血種所不會發生的。因此他們總是挑選沒有血緣關係的鴿子進行交配。假如真有遺傳缺陷的話,那就在于如何來控制此種缺陷的產生了。也只有靠試驗交配來補救。假如我所飼養的鴿子缺乏我們心目中所需要的特質時,我們就必須把先前認為良好的種鴿,與它們不正常的後代進行交配,如果所得到的幼鴿強壯而又沒有那種父母方的缺陷的話,那我們就能證實此種鴿子是同質結合的。
近親繁殖就是近親鴿子不斷的交配,也就是父鴿對女兒,母鴿對兒子,兄弟對姊妹;家系繁殖也就是祖父對孫女,祖母對孫子,及堂兄弟姊妹之間的交配。作近親繁殖的養鴿者,僅關心其近親繁殖群體的變異,因為近親繁殖型及其特微是有限度的。所以他對于他的種鴿所能繁殖出的種類很瞭解。他也不能期望產生出不相關血統的鴿子來。假如要如此,他只有與不相關聯的鴿子進行交配。而唯一例外的情形,則是所謂的變種(異)。
依據發現,近親繁殖的變異減少了,這是由于當我們將父鴿與女兒交配時,這些鴿子可能異質結合許多因數。所產生的幼鴿是AA及aa,或AA及Aa,或Aa及Aa,或Aa及aa。每一例子中都有其遺傳因素。我們可以同時飼育6羽幼鴿,其各有6種特徵,那麼這種變異減少的問題,又是在何處呢?
在我們如將近親交配的一對鴿子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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