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了公平竞争,背离了优胜劣汰准则,偏离了市场运行规则,损害了会员的利益。
(三)为谋求利润的最大化,一些地方信鸽协会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有的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会员购买指定鸽环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有的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甚至有的不服务也收费。
(四)有的地方信鸽协会内部管理混乱,监督缺位。有的资金管理失控,造成资金流失;有的设立“小金库”,从而诱发腐败。有的随意发放“协作费”、 “回扣款”及“佣金”。信鸽协会的“义工”给付的报酬、补贴和其他待遇有些不公开不透明,有的不尽合理。有的协会借联谊、召开会议、举办纪念活动或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名义,搞吃喝和公款旅游,产生了不良影响。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信鸽协会的发展思路不明、定位不准确、职能不清。有关方面对信鸽协会的职能作用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认识不到位,没有总体规划设想,以致于市场发育不良,赛鸽运动发展较不成熟。在实际运作中,有关方面引导指导不足。随着赛鸽运动和信鸽产业市场经济的发展,信鸽协会及其中介组织将快速发展。目前,有关方面对信鸽协会的定义、种类及其内涵外延仍不很明确,其应有的职责、职能、作用等也没有规范统一的界定,更没有前瞻性的应对措施,制约了信鸽协会的组织发展和行为规范。
实际上,信鸽协会的有些职能还可以根据信鸽产业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在信鸽协会下面再派生出一些中介组织,比如各种俱乐部、训鸽集鸽专业户(鸽车个体户)、竞翔服务部。市场能做的事,信鸽协会不容易做及不容易做好的事,应该让位于市场,放手让中介组织去做,使中介组织真正与信鸽协会脱钩并独立出去,实现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目标。
(三)缺乏对信鸽协会组织的有效监管措施。管理体系不严密,有些地方机构设置重叠、交叉,业务分割、肢解,市场分散。管理权限不顺,存在想管管不了、能管的又鞭长莫及的情况,管理力度明显不够,有的缺乏监管的积极性。目前,承担对信鸽协会监管职能的,主要是民政部门和体委部门,由于人员编制、财力、物力等局限,他们的监管只停留在注册登记管理、年度审验及事后的查处上,事前的防范、事中的监督基本没有开展。一些信鸽协会除了组织竞赛提供服务、进行内外部协调与沟通、开展会员联谊活动外,并没有很好地开展协会自律工作。
(四)相关法规滞后。对信鸽协会组织的管理,除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一些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外,缺乏较为完备的法规。有些地方信鸽协会虽然有可约束的法规条例,但其管理不能广泛涵盖。有些规章,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无法解决一些新的问题。
三、加快信鸽协会的改革发展和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意义重大
加快各地信鸽协会的改革发展和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是建立信鸽产业市场经济,推动赛鸽运动发展的需要。信鸽协会是信鸽产业市场经济活动和赛鸽运动公共服务中的一个重要中间组织,它的发展水平反映了当地信鸽产业市场经济和赛鸽运动的发展水平,其成熟程度是完善的信鸽产业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标志之一。信鸽产业市场经济活动和赛鸽运动快速发展需要发达成熟的信鸽协会中介组织与其相配套,他们活跃在鸽界的各个领域,成为维护鸽界市场和竞翔的秩序、协调鸽界市场和竞翔的运作、促进鸽界市场的交易和赛鸽竞翔运动高水平的发展、规范鸽界市场行为和赛鸽运动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鸽界市场与国际鸽界市场之间的协调、引导,将更多地依靠信鸽协会和中介机构来完成。可以预测,信鸽协会及其中介组织在鸽界市场经济活动和赛鸽运动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必须加快信鸽协会及其中介组织的改革发展,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各地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形成与本地信鸽产业结构、地理特点、竞赛制度相适应的信鸽协会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以综合性地对鸽界市场要素加以协调,激活整个信鸽产业市场体系,规范鸽界市场经济和赛鸽竞翔运动秩序,改善鸽界市场经济和赛鸽竞翔运动环境。
加快信鸽协会的改革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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