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规定执行;对于动物排泄物、垫料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等物品均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包括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14何谓动物疫病监测?
为保证动物、动物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标准,由法定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定的检验程序、方法和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检测,并依据结果进行处理的一种措施。
15何谓动物疫情监测?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用法定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对饲养的畜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疫病监测,从而掌握动物疫病发生的种类、规律、趋势的过程,称为疫情监测。
16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六条中关于“代作处理”的问题?代作处理是指违法行为人不履行义务时,该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并向违法行为人收取必要的执行费用的强制执行方式。也就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当违法行为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改正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依法代作处理。违法行为人不得拒绝、妨碍、阻挠代作处理行为;如有拒绝、妨碍、阻挠代作处理的,应作为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论处。而且违法行为人必须承担代作处理费用,包括代作处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规定是为了避免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防疫义务而导致疫病的流行,从而造成更大危害。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警告、拒不改正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是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二是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三是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违法当事人拒不交纳处理费用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17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构成犯罪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1)有逃避检疫的行为,且这种行为是出于主观故意的,如明知某类动物、动物产品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其实施检疫,但却故意采取藏匿、蒙骗等手段躲避动物检疫员实施具体的检疫工作的;
(2)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
(3)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指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等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罚:
(1)对违法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的“没有检疫证明”?
没有检疫证明,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未经法定机构检疫,或者虽经检疫,但检疫不合格而没有取得检疫证明;二是虽持有检疫证明,但检疫证明非法定机关签发、非法定格式、超过有效期、有伪造或涂改情况、证物不符,也属于没有检疫证明。
19国家如何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管理?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进行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发证管理和监督,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不得开业或投产使用,违者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以10 000元以上30 000元以下的罚款。
20动物饲养场应当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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