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西安公棚出现的非正常事件在中信网沸沸扬扬。周末值班才有时间细看了胡长根先生的《重庆到西安关于‘非正常飞行’谈判》的报道,还有王喜林先生的文章。不知是性格使然还是什么说不出的原因,本来因个人可支配时间有限久不动笔的我竟然感觉有话不说不可。
我有幸在上海见过胡长根先生,胡先生文雅谦恭,即使杯箸间依然君子风范,所以胡先生讲话我笃信。更况胡先生乃中信专栏“头牌”,我虽很久没有给中信做贡献,但算起来也算是“同事”,于“单位”于胡先生我都确信报道是公正的,起码立场是中立的。威力公棚更是不容易,起棚连续几年亏损的前提下,及时兑现奖金,不然也不会有今日的参赛羽数和奖金的攀升,在我心中一直是可信任的。被取消冠军资格的杨德均与我算半个相识,至今不曾谋面,2002年在我处引种,一个电话,汇款发鸽,后来为了了解我鸽在渝的情况,我回访过两个电话。杨先生养鸽时间不长,高起点,不仅物力,精力也舍得投入。接触仅限于两三个电话,杨先生给我这样强烈的印象。
久不在鸽届,消息闭塞。非正常事件我也不在现场,偶有几个西安朋友通通电话,皆实诚,所说我信,但用其说事有失负责。所以仅就网络见到的报道和威力公棚的公告谈点看法。
杨德均的赛鸽放飞第二日早7:22经电子扫描入棚,后被比赛主办方判定“非正常飞行”取消冠军资格。我在想如果有科学的方法或者手段证明,在放飞当日雨二日雾的情况下,赛鸽不可能在二日晨归巢,是解决争议的捷径,那样问题就简单了,与杨与天下鸽友与比赛主办方都是一个最好的交代。但是事实是相反的,从归巢名单上我们可以看到,亚军鸽于杨德均鸽归巢16分钟后进棚,因未交参赛费被取消成绩。主办方在10月24日公告中这样说:“亚军鸽因决赛上笼前未交参赛费,而在开笼放飞第二天早上补交,根据《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威力公棚竞赛规程,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该鸽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按照正常的逻辑,取消亚军资格的原因是欠费而不是非正常飞行,就等于认可了在二日晨7到8点这一时段赛鸽通过正常飞行归巢的可能性。
其实有正常归巢的可能性,并不等于证明杨的鸽子就一定是正常飞行归巢的”。是否正常归巢涉及到一个谁应负责保证赛鸽归巢过程中不发生非正常情况的问题。公棚和参赛者是一种典型的合同关系,参赛规程和有公棚、参赛者签字盖章的参赛卡片就是一份完整的合同,按照这份合同作为参赛者的义务和责任就是按照参赛规程按时送交规定日龄的健康幼鸽并按时交纳足额参赛费用,公棚的责任和义务是饲养并按照规程规定时间赛程组织比赛,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按时足额发放奖金。很显然,在这个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保证赛鸽归巢过程中不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责任应该不在参赛者。
现实往往比理论复杂多样,比赛的过程中,很多问题是为公棚和参赛着所始料不及,比如说天气,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提及,以我们目前对赛鸽的了解水平根本无法保证赛鸽不遇到不适应归巢的天候(没有风雨雷电潮汐朔望等我们知道的影响因素也不一定就适应竞翔),其实从我们目前的公棚组织者的整体水平看连这些已知的因素也避免不了,西安的公棚就遇到了当日雨二日雾,丝毫没有贬低当事公棚竞翔组织水平的意思,我们的整体就是这个水平,当事公棚只是没有比其他公棚做得更好罢了。如果放飞当日不是遇到那样的天气,哪会出现这样的乱子,避免在这样的天气放飞,作为参赛者的杨德均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前面说了,当事公棚也不一定能确保避免,可能性还是有的,作为国内奖金最高之一的威力,我相信有这个实力。
话题回到杨的赛鸽被取消冠军上来。当事公棚在公告中说:“冠军鸽于第二天早上7:22分归巢,据反映,经裁判检查,该鸽属非正常飞行,由仲裁委取证、裁定,取消本鸽名次。”,据反映,据谁反映?经裁判检查,检查标准是什么?有测量数据(如果当日归巢,经过检测体液可以判断,但是第二日晨归有当日晚到达附近经一夜休息指标恢复的可能)?该鸽属非正常飞行,什么叫非正常飞行?豪不隐晦的说,按照常规的逻辑,很难不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样说丝毫没有指责公棚的意思,我想,消除外界的疑问达到鸽友的理解,公棚也会和我一样有这样的初衷。从成绩被取消的责任划分来看,公告的内容还是客观的,即取消成绩是因为赛鸽非正常飞行,没有任何指责杨德均过错的意思,也就是说认可杨没有过错.按时发放奖金是比赛规程的合同要素,现在公棚主张取消杨的应得荣誉,这里面有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即杨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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