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社团进行登记,社团只有经过登记才具有合法身份,才能开展活动。
与广大会员的关系。会员是协会的基础,没有广大会员加入,协会就是一个空壳,会员的支持与参与,决定了协会的凝聚力与吸引力。协会是会员娘家,是广大会员的靠山与后盾。协会要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广大会员身上,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改善内部管理,推广运用科研成果,组织会员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使广大会员从中受益,从而体现协会的优越性。如果协会只知收会费、拉赞助,谋取少数人的利益,协会就会失去人心,基础不稳,迟早会垮台。如果协会财务不公开,因利益、权力闹矛盾,互不买帐,“内战”不断。协会只会走向灭亡。
与行政企业关系。在行业内并非所有企业都愿入会,处理好与这部份企业的关系,对规范行业行为,全行业统一对外发挥协会具有重要意义。要互相协调,不是相互竟争成立协会,各自为阵,排他性、闹独立就失去协会存在的必要。与行政要政社分开,行政不得干预协会内部事务。
与社会的关系。协会是社会的组成部份,要遵守社公德,维护社会利益,服从社会需要,不得引领其成员对抗社会,误导企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协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合法经营,正当竟争,提高服务质量,与社会主流全面融合。
特别提示:
民间组织
一是不定级格;
二是不定编制;
三是上级协会与下级协会之间无隶属关系(个人或团体会员身份加入上级协会、是否接受上级协会业务指导,必须完全自愿);不象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上下级关系。
四是不拔经费。
五是会务自理、人员自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