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各市赛鸽送至省集鸽地点后,由市鸽协及时将集鸽羽数,笼数核准后,向省鸽协交动检、防疫等证件,办理交款手续(不交款不予参赛),并将随车的司放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报省鸽协。
五、参赛规定:
(一)报名费:以团体会员单位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报名费为500元。
(二)2007年4月1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后)报江苏省鸽协,无参赛单位报名表,将不予计算成绩;电子邮箱:jsaoxiang@sina.com 传真:025-86551552
(三)参赛鸽必须健康,并佩带本省历年发售的中鸽协统一足环一枚。
(四)参加全省联赛,或只参加所在市鸽协联赛的赛鸽,必须分别在监放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羽数。凡参加省联赛的鸽主报名单,由参赛单位指派负责人带至司放地交省鸽协。
(五)参赛会员的鸽舍,所属鸽协必须使用卫星测定仪(GPS)测量经纬度。如无经纬度、无参赛鸽主报名单,均不予计算成绩,其后果由会员所在鸽协承担。
(六)参赛费:国家赛5元/羽(其中2元交中鸽协,3元交省鸽协),1000公里联赛3元/羽,超远程28元/羽,将应交款额,由参赛单位指派专人带至集鸽地,连同报名单、监放单一起交省鸽协。
六、竞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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