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
二、监管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时间和距离:
1、预赛:广东省水东、10月底、260公里。
2、决赛:广西区钦州、11月初、475公里
(如遇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各参赛鸽主。)
四、参赛办法:
1、信鸽爱好者,并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35天内未出棚的健康鸽。必须佩带2006年正式统一足环一枚。
3、广东省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4、参赛费每羽300元人民币,交满十羽以上参赛费每羽280元,3月31日前购卡或送鸽参赛费每羽280元。
5、2006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为收鸽日期,购卡(2006年3月31日前)、送鸽时每羽预收参赛费100元人民币。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鎮罗江区九比塘金坑加油站侧入200米公棚内。
联系电话:0750-3583818 3583898;联系人:康先生、陈小姐。
五、竞赛方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2、裁判员由广东省信鸽协会委派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的集鸽、运输、训放、监放、成绩审定等各项工作。
3、比赛使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列名次,当众公布。如若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将采用中鸽协认可的数码计时器人工计时,比赛采用GPS仪器测距。
4、决赛有效期为开笼时间至第二天18:00时结束。
5、集鸽结束1个月内,比赛奖金总额将存入银行,由公棚及江门市信鸽协会共同监管。
6、参赛鸽交公棚后,将统一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注明。幼鸽在观察室不少于一周,无异常方可进入公棚饲养。
7、参赛鸽清棚后开始训练,训放及预赛、决赛,如若丢失、伤残、病亡的赛鸽视为自然淘汰。
六、奖励办法:
1、预赛;录取前15名,前3名发给奖杯各一座。奖金分别为: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4至15名各奖励2007年参赛卡名额1羽(价值300元)。
2、决赛;录取前200名,前10名发给奖杯各一座。奖金分别为:
冠军8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5000元、
4至10名各10000元,11至20名各3000元,21至60名各1000元,
61至120名各500元,121至200名各奖励2007年参赛卡名额1羽(价值300元)。
3、决赛团体优胜杯:录取前三名,发给奖杯各一座。奖金分别为: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
(以地区为单位,各单位参赛鸽满10羽以上者方可参赛,在决赛归巢200名内最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靠前者为胜。)
4、凡在有效期内归巢鸽,发给归巢证,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平分。不设伯马奖,预赛或决赛,如仅有1羽归巢,只发给该项奖金,余下名额奖金由参加预赛或决赛平分。获奖鸽未达到录取名额,余下部份名 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七、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
1、拍卖会在颁奖大会上同时进行,获奖鸽及归巢的外籍鸽均进行统一展览和拍卖,拍卖所得鸽主占65%,赛鸽中心占35%,未有拍卖出的获奖鸽,晚期归巢鸽由鸽主交50元后领回。(参赛鸽主凭参赛卡领奖、领鸽)
2、比赛结束后20天,晚期归巢鸽若鸽主不来领取则由公棚处理。
3、当日归巢鸽不足5%不予拍卖,顺延第二天,特别情况除外。
八、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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