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足环损坏、不完整、号码残缺不全者,均不得参赛。
(2)会员购环时,必须带会员证。所有参赛会员实行当场登记、备案。替其他会员代买,必须带该会员的会员证。
(3)会员如转让特比环,受让者必须在8月20日-8月31日,持小票和会员证到市鸽会变更、登记备案。受让者的相关数据必须输入数据库,否则,数据库无购环者的相关数据,比赛时电脑无法确认,责任自负。
3.组织拍卖
2006年北京市信鸽协会将举行颁奖拍卖会。第一次比赛的前50名获奖鸽鸽主自愿报名参加赛后拍卖;第二次比赛的前100名必须参加拍卖,奖金颁奖大会上颁发;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作为组织费用(获奖鸽不参加拍卖,按奖金30%扣除);未拍出的获奖鸽按底价20%收取组织费用。拍卖细则另发。
4.比赛措施
鸽会从2006年9月开始对参赛会员进行验棚、核实GPS、羽数、环号,登记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棚,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5.为保护广大会员利益,比赛集鸽或开笼日遇恶劣天气,集鸽及比赛日期顺延。市鸽会将及时在录音电话63040004、16889122发送通知。
六、每场比赛成绩在北京市信鸽协会成绩栏、《中华信鸽网》(www.zhxg.com)和《北大职业赛鸽网》(www.saig.cn)公布。每场比赛前三名,在《北京信鸽》杂志免费刊登照片,以资鼓励。
七、本规程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您参加本会赛事,既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
八、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各区县,行业协会,公棚,俱乐部,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信鸽竞翔监放单》.
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信鸽协会。
咨询电话:63040004
北京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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