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11—50名各奖4500元、
51—100名各奖2500元、101—200名各奖1500元、201—300名各奖1000元、301—500名各奖800元、
秋季第四届国家幼鸽
( 鹤壁市)
10月21日上午8—12时集鸽
30 元 奖前200名 前10名各奖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1000元、
4—10名各奖800元、 11—30名各奖500元、
31—50名各奖300元、 51—100名各奖200元、
101—200名各奖100元
秋季1000公里成鸽赛
(孝昌)
10月28日上午8—12时集鸽
10元 奖前100名 前10名各奖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
4-10名各奖500元、 11-50名各奖200元、
51-100名各奖100元
秋季1000公里幼鸽赛
(必须佩带2006年足环)
(孝昌)
10月28日上午8—12时集鸽 30 元 奖前100名 前10名各奖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
4—10名各奖1000元、11—50名各奖500元、
51—100名各奖200元
二、参赛资格和要求
1.凡
北京市信鸽协会会员、本人饲养的信鸽,并佩带全国统一制作的北京市信鸽协会所发售的正式足环均可参加,其他足环不允许参加。
2.会员证地址与鸽棚地址必须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3.按《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员判罚不服,可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还,败诉则不再退款。
4.若比赛在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进行,如通讯故障、政府政令(包括禽流感流行期间,政府禁飞令等)、火灾或在运输途中遇车祸等意外情况,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本次比赛自动取消,未归巢鸽视为正常淘汰,退还参赛费,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若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5.禁止利用一切非法手段作弊。一经查出按中鸽协规则处理,追回奖金、奖状,开除会籍,通报全国。
6.每场比赛结束待名次排定后。张榜或电话录音(63040004、16889122)公布发奖时间。获奖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领取奖金,逾期按自动弃奖处理。
7.领奖必须持足环小票、会员证。代领奖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获奖鸽主会员证和足环小票。
8.根据《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获奖名次鸽因空距不足,不能参加信鸽审评和品评赛但不影响我市成绩和获奖。
三、报到办法
1.报到办法参照集鸽时发放的“168信息台报到流程”。北京地区以日出、日落前后各加30分钟为标准计算飞翔时间。
2.每场比赛,市鸽会将及时验棚,任何人不得与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查棚,否则按《竞翔规则与裁判法》的规定取消成绩。
3.所有比赛,自开笼后名次报满为止。
四、特比环销售、参赛要求、比赛措施、组织拍卖
1.特比环销售
(1) 2006年特比环大赛采用一次收费分两次比赛的赛制。
(2) 特比环售环5000个,每个500元。
(3) 特比环号段:000001—004000、005001—006000
(4) 售环时间:2005年 12月24日上午8:00。
2.参赛要求、
(1)特比环须加负环,正负足环号码必须一致。凡正负足环号码缺一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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