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竞赛项目决赛司放地由各参赛协会自定,并于2005年5月30前,将参赛报名表及司放地点以书面形式报送承办单位。
4、归巢鸽报到,可使用鸽钟,信息台和持鸽报到。各参赛单位第一羽优胜鸽归巢时,应将足环号及时电告承办单位,否则成绩无效。
5、必须使用中鸽协规定的各种竞赛表格,认真无误填报,否则成绩无效。
六、 参赛办法:
1、参加300公里幼鸽赛的信鸽,必须佩戴2005年全国统一足环。
2、参加500公里单鸽赛的信鸽,必须佩戴全国统一足环,不限年份。
3、参加第三届“湛卢杯”赛的信鸽,必须佩戴由各协会上报的2005年全国统一足环指定环号码。各参赛协会至少必须购买100枚足环号码,多购不限,每枚足环号码定价伍元。
4、浦城县信鸽协会暂不参加第三届“湛卢杯”赛,但其他竞赛项目均应参加。
5、各参赛协会务必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参加第三届“湛卢杯”赛足环号码,报送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汇总后,下发各参赛单位。
6、参加第三届“湛卢杯”赛的获奖信鸽,可以同时获取第二十一届300公里幼鸽赛的比赛名次。但不可以获取500公里单鸽赛名次。
7、各参赛单位应于2005年5月30日前,将参赛报名费300元及第三届“湛卢杯”指定足环号参赛费款额汇入松溪县城关信用社叶文东卡,帐号:9051011030100100000274,并把回单复印件寄松溪县宾馆黄美松收。
8、各参赛项目优胜鸽的成绩计算如出现同等分速时,按比赛线远的排名在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