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鸽协会各位领导:
南京市体育局局长办公室:
南京
市信鸽协会各位领导:
由
南京市信鸽协会、南京市聚星堂赛鸽俱乐部联合举办的“2006年春南京聚星堂杯、龙虎苑杯春季特比环大奖赛”是由南京市信鸽协会、南京市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共同承办的比赛。此项协议2005年春就由原市信鸽协秘书长吴明欣先生和聚星堂俱乐部董事长夏超先生签定,整个比赛总奖金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圆,共同享受盈亏待遇。该比赛由两家共同承办,共同设置比赛训放方案,共同管理履行整个比赛程序。可是,南京市信鸽协会在没有得到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任何许可和委托的前提下,自2006年4月22日开始训放,到5月14日独自举办决赛,将历史上这场南京奖金最高的赛事独自举行完毕。至今,聚星堂赛鸽俱乐部还未接到南京市信鸽协会的任何书面通知(商议有关比赛的准备方案),只是在赛事结束后一星期才通知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参与获奖鸽的验鸽,并私自在网上公开报道比赛成绩,使得聚星堂赛鸽俱乐部陷入窘境。
市信鸽协会在本次比赛公开发放的规程中,根本就没有给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的全称主办、承办、协办等任何冠名权,严重的对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实施侵权。整个比赛报到过程中,规程被市信鸽协会多次严重篡改;整个验鸽过程中无一聚星堂赛鸽俱乐部代表在场或委派的代理人在场(市鸽协根本就没有通知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其行为严重违背了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创办时的初衷;歪曲了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成立三年来在社会上树立的形象;严重的破坏了信鸽比赛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鉴于市鸽协在本次比赛中对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的不公行为及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根据2006年5月26日董事会精神决定:
一、 要求南京市信鸽协会重新与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举办“2006年春南京聚星堂杯、龙虎苑杯春季特比环大奖赛”(其比赛规程必须和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共同磋商达成共识);前次由市鸽协独自举办的比赛后果由市鸽协自行负责,奖金不与兑现或市鸽协独家承担。
二、 要求市鸽协对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做出的不公行为在网上及南京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道歉,竭尽全力挽回不良影响。。
三、 对本次盗用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名义的比赛,本俱乐部保留诉讼权
此文共计五份,报送江苏省信鸽协会、南京市体育局、南京市信鸽协会各一份,留存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一份,进行
法律诉讼一份。
南京聚星堂赛鸽俱乐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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