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对健康之鸽,应尽早完成望向、开家的训练工作,尽量避免人为驱赶,避免外来赛鸽途经高峰的影响,以减少丢失现象。非天气缘故,必须每天坚持开家和训练。
第二十三条:对已完成“开家“课程的赛鸽,逐步实施早、晚两次家飞的办法,并视时机,逐步增加训练强度。
第二十四条:经常清查归巢羽数,及时向鸽主通报有关情况。
第六章 路训
第二十五条:从公棚赛鸽特殊情况着眼,制定稳妥的路训实施办法,路训之初,起点宜求远,力求平笼,以适应周围环境,减少丢失。
第二十六条:不含棚内平笼和预赛以及决赛站次,路训次数不得少于八次。
第二十七条:及时向鸽友通报路训和丢失情况。
第七章 赛鸽保健
第二十八条:注重赛鸽健康,是公棚压倒一切的工作重点,预防疾病对赛鸽的侵袭,则是关键。
第二十九条:不允许给赛鸽饲喂变质、腐烂食物。
第三十条:在投入饲料之前,应仔细调控好赛鸽密度,尽可能让所有赛鸽进食均衡。
第二十一条:不失时机做好赛鸽体内虫、滴虫、呼吸道的整治和保健。
第三十二条: 根据天气变化,相应做好赛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三十三条:赛鸽食水器具应经常消毒,饮水器必须每天清洗,采用交叉使用的方法,以减少病源传播。
第三十四条:认真做好鸽舍卫生,及时杀灭蚊虫和其他对赛鸽可能产生攻击伤害的小动物。
第三十五条:饲训人员务必跟踪赛鸽的饮食、粪便和家飞、路训及精神状况,及时对情况异样之鸽采取隔离观察和诊断治疗措施,把病情控制在最底点。公棚对此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赛鸽在路训和比赛归来时,根据体能恢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健措施。
第三十七条:对游棚归来和比赛迟归鸽,应及时予以隔离观察,并作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十八条:对病鸽用药,必须使用已通过GMP认证的赛鸽专用药类。
第三十九条:对病鸽的诊治,要有详细的登录数据,健全挡案资料。
第八章 卫生和检疫
第四十条:公棚必须经常清除鸽舍里粪便、残渣,并定期做好消毒工作,不失时机对赛鸽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第四十一条:根据地方卫生和动物检疫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禽病防疫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没有国家动检部门的检疫证明,境外参赛鸽不得入棚。
第九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公棚决赛和拍卖完毕后,对鸽主尚未认领、滞留于棚内的其他赛鸽,应予细心呵护,直至鸽主认领为止。对返“向子”的赛鸽,必须及时通知主人予以认领,非鸽主弃权的情况下,公棚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私藏留置、变卖或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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