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棚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创建一流赛鸽公棚,推动赛鸽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比照中鸽协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公棚以加强员工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作为重要工作环节。
第三条:公棚将制定严格的员工守则、卫生防疫制度和赛鸽管理制度。
第二章 员工
第四条:公棚员工以诚实守信、维护本公棚及广大鸽友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第五条:工作时间,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胸配工作牌。
第六条:热情接待来访鸽友,耐心解释鸽友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非管理和饲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鸽舍。
第八条:员工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给任何人的参赛鸽开小灶,搞特殊化,不允许弄虚作假,搞舞弊活动。
第三章 教练及饲训人员
第九条:员工必须模范遵守公堋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公棚实行教练负责制。
第十一条:坚持日前班会,强调劳动纪律,明确分工与职责。
第十二条:除伤病鸽和不会吃食的幼鸽外,对待所有的参赛鸽必须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饲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鸽舍。
第十四条:不得将赛鸽交给非管理、饲训人员或鸽友手上观摩。
第四章 收鸽
第十五条:收鸽起止时间为60天。
第十六条:幼鸽出生龄在23—35天之间。
第十七条: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组织发放的当年正式足环。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的赛鸽不得入棚。
(一)、禽病流发地域的参赛鸽;
(二)、不符合规则或规程要求的;
(三)、由本棚员工“代挂足环”的参赛鸽;
(四)、免交参赛费的;
(五)、佩带二个或二个以上足环的赛鸽(遇此情况,可由当事人或公棚教练予以剪弃多余足环后,方可入舍)。
第十九条:办妥收鸽手续后,立即卡好电子足环,并在电脑里登录资料。必要时,应包封正式足环。
第二十条:刚接收的参赛鸽,须先安放于观察室里,予以仔细观察,确认健康后,应尽快接种有关疫苗,然后转入鸽舍;对带病带菌之鸽必须经过确诊,在恢复健康后,方可转入鸽舍;对无明显治疗效果或死亡的赛鸽,应及时通知鸽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不失时机对参赛鸽做好疫苗的接种和常见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到对症下药。
第五章 开家、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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