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团体赛录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奖金分别为:
冠军10000元 亚军6000元 季军4000元
4、设鸽王、鸽后奖各一名,发鸽王、鸽后奖杯一樽,录取办法,同一羽信鸽均在预、决赛前30名内方有资格参加评选,两站成绩相加前者为胜。各奖5000元并参加拍卖。
六、优胜鸽及归巢鸽处理办法:
1、决赛次日上午举行发奖大会及优胜鸽拍卖会,决赛获奖及境外归巢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拍卖活动费用。
2、未拍出的获奖鸽由本中心按拍卖底价收购,归巢鸽凭参赛卡交50元在20天内领回,逾期不领者由本中心处理。
七、公棚管理:
1、参赛鸽进棚前隔离观察,正常后方可参赛,收鸽期间发现病亡、游棚、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送,如无鸽补送按自动放弃处理,在6月20日清棚后病亡、游棚鸽,视为自然淘汰,中心不负责赔偿。
2、比赛前直至预赛将进行8—10次训放。
3、集鸽结束后1个月内,比赛所有奖金奖存到亳州
市信鸽协会,无论此次集鸽多少,比赛均依本规程进行。
4、比赛结束后,凭参赛卡领取奖金和归巢鸽,参加拍卖的信鸽请事先准备好血统书,以便拍卖。
注: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本规程解权属丽都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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