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佩带2004年全国统一足环或境外国家、地区承认的正式足环一枚。
2、参赛鸽必须25—35天的健康幼鸽,由本棚统一注射疫苗,已注射的请交鸽时注明。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和地点:
1、国内外参赛鸽友每羽收费300元(含饲养费100元),凡一人一次送20羽以上(含20羽本中心将去人上门接鸽。)
2、一鸽一卡、一视同仁、绝无赠卡,交鸽时参赛费用一次付清。
3、交鸽时间:2004年元月1日开始售卡,2004年3月1日至5月1日为交鸽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交鸽地点:亳州市新华路50号丽都大厦,每天9点至18点。
三、竞赛办法:
1、执行
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安徽省赛鸽公棚管理细则》。
2、查棚、集鸽、预、决赛所有裁判由省信鸽协会委派,为体现公平、公正、预、决赛集鸽时,除裁判员外,参赛鸽不允许其他人上手(包括工作人员)。另外各地参赛鸽友可自愿组成4—6人的“义务裁判监督组”全程监督。
3、比赛使用进口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长按《竞赛规则》规定处理,一旦出现同分同秒成绩重叠时,按名次奖金相加平分。
4、本中心不设伯马制,无鸽归巢,除团体奖外,全部由参加决赛的信鸽平分奖金。
5、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结束。
6、为体现公平竞赛,团体赛每20羽为一组,累计送鸽满20羽者可获团体赛资格,决赛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为先。(为体现公平、公正多送20羽的倍数另算一组)
四、比赛项目、指定鸽赛和团体赛。
1、设单鸽赛、指定鸽赛和团体赛。
2、预赛:放飞距离260公里±10%(2004年10月6日进行)。
3、决赛:放飞距离475公里±10%(2004年10月16日进行)。
4、预、决赛若遇意外情况,须推迟或改期,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
五、奖励办法:
1、预赛录取前3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11—30名各发奖牌一块。
2、决赛录取前2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11—50名各发奖牌一块,获奖鸽均发奖状。奖金分配;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20名各10000元 21—30名各5000元
31—40名各3000元 41—50名各2000元
51—100名各1000元 101—150名各600元
151—200名各奖明年参赛卡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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