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血丝或蛋白积垢过多者,应淘汰。破壳当日,鸽体、绒毛不鲜活水嫩,涂了油似的,不能要。
破壳第二天,翻看肚脐处,脐带外露,不能要;脐带虽收得很利索,但不干爽的不能要;将其置于一平底容器内,头部歪向一边,尤其是用手扶正后,松手又有歪向另一边的,不能要;两脚爪不肥润者,不能要。
第七天,套环仍偏松者(套上又自行脱落者),不能要。
第十五天,将手伸进巢箱,不知振翅作攻击状者,反应迟钝,智力不佳,不能要。
第二十四天、不知啄食小颗粒料者,不能要,但所处巢箱位置较高,可以耳闻目睹父母鸽进食的应除外。
第二十八天,腋下、大腿两侧根部小毛不能覆盖肌肉者,不能要。
第三十天,不知振翅跃跃欲试作飞翔状者,不能要。
从出壳到出巢这段时间内,凡发生二腔异味,乃寄生虫、病菌感染的征兆,不能要。
此番“过筛”,已去所出幼鸽十之三四。此时可凭“手感”挑选二龙骨、脖、脚长短,羽条长短、疏密,眼色浓淡......,均无一定之规。如果是自家长久发挥之血脉,尺度(分寸)自己拿捏最准。笔者的标准不可套用别人,反之亦然。
如果是乍初引入血缘,短程、快速讲究体型略大,重心前移;长程、抗逆讲究体型略小,整体平顺。但对于有规律却乏定律的赛鸽运动来说,就这些也不可笃信,仅仅借鉴参考而已。实际关于个体选择,真的是“取舍之间,有乎一心”。笔者有一浅见愿与大家沟通:诸如凹背、断腰、散尾......,缺陷虽然也会发生在各种赛距的前名次或冠军身上,但赛鸽运动除了争一时之“勇”外,应该还有审美的层面。
朋友说我滥杀(淘汰的力度过大,不是好汉不知爱惜“英雄”),我给自己找借口:主要是想改变棚里少部分“领衔主演”,大部分白吃白喝的局面。朋友,你想改变否?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