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
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
一、参赛办法:
1、凡已缴纳2007年会费的
咸宁市信鸽协会会员均有权参赛(会费标准:50元/人),会员不得拖欠两费(会费、足环费),凡参赛会员须在开赛前交纳两费,方有资格取名次、记奖;未缴纳会费的信鸽爱好者也可参加各站训飞,训费相同。
2、凡佩戴咸宁市信鸽协会销售足环之信鸽均有参赛权,其他足环交2元环费方可参赛(注:07年外地环)。
3、县市会员参赛,每羽信鸽少收1元放费。未入会者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4、70岁以上会员免收放费。
二、竞赛日程表(附后)
三、赛事设置:
1、凡参赛站成鸽、幼鸽均可参赛,赛事分普赛和奖赛两种(除省设赛事),凡参加“奖赛”每羽收取5元参奖费,普赛不设奖金,普赛鸽和奖赛鸽统一排名,取前三名发奖杯,成绩报省鸽协。
2、省鸽协组织的各项赛事获省里名次除由省奖励外,市鸽协将给前三名次发奖杯,以后名次发归巢证,不发奖金。
3、咸宁市信鸽协会举办2007年春季第二届“鄂南杯”大奖赛和秋季幼鸽专环大奖赛。
4、500公里国家赛、正大杯均需佩戴高足环,市鸽协组织的其他赛事不作要求。鄂南杯春季幼鸽大赛需佩戴市信鸽协会发放的专环,2007年统一足环中150001-151000为秋季幼鸽专环,幼鸽专环赛每羽收取参赛费30元(不含足环),限售1000枚,秋季专环发售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奖环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5、2007年春秋两季安排三关赛,参赛办法为每羽在首关缴纳20元的参赛费(不含放费),成鸽、幼鸽均可参赛。
6、市鸽协07年将在上半年的国家赛、省联赛和下半年的正大杯赛中增设公路杯、社保杯和城建杯,奖金和奖杯设置与市会普通奖赛相同。
四、赛事奖金设置:
1、鄂南杯按8%取名次,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5%;以后名次按实际收鸽数再行分配。团体赛前三名,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团体赛以进入名次多者为胜)。(注:奖金为鸽会提取10%运作费后的金额)。
2、关赛按首站缴纳参赛费赛鸽总羽数的10%取名次,关赛按综合排名取前20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5%,以后名次以关赛实际收鸽羽数,按比例分配。(奖金为鸽会提取5%运作费后的金额)。
3、2007年春季举办第二届团结杯,奖金分配为:第一名48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150元,4-10名各50元,本次比赛另设雌、雄组冠军奖杯。
4、精英赛取前十名,奖金分配:第一名35%,第二名20%,第三名15%,4-5名各5%,6-10名4%。(奖金总额为剔除上路、奖杯等费用后的金额) 。
5、指定鸽赛,鸽会将提取10%的运作费。
6、市鸽协组织的赛事,取前十五名,奖金分配为:第一名18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80元,4-10名50元,11-15名发给归巢证书。
7、赛事集鸽不足100羽的,鸽会只发奖牌,并酌情减少取奖名额。
五、报到办法:
1、普通赛事各县市可向市鸽会电话报到,报到内容须密码、羽色、性别、眼砂、足环号齐全,同时必须打鸽钟,市鸽会以电话报到时间计算成绩。
2、以持鸽和鸽钟报到电脑计算分速为准,打钟5分钟以内必须电话向鸽会报到,否则鸽钟计时无效。报到电话:8257138
3、软环必须粘在软环粒上,且第一孔大盖朝上装钟,凡
4、第一孔无大盖软环粒的鸽钟,成绩一律无效,鸽钟如出现空孔,空孔以后的成绩一律按持鸽报到计时。
六、竞赛细则:
1、集鸽严格按照市鸽会规定时间,准时封笼,集鸽时各县市区按市鸽协安排交叉验鸽入笼,入笼结束后,各县市区在封单上签字。
2、各县市区须按照市鸽协安排实行交叉押鸽,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安排押运人员者,须在集鸽前一天告知市鸽协,并交纳100元押运补贴。
3、司放人员放鸽前须电告市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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