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00-22:00 14街9栋背面空地
9月15日 特比环 精 河 400 50.00元 20:00-22:00 14街9栋背面空地
三、 参赛规则:
1、 凡头屯河区周边的信鸽爱好者,经市鸽会测距的经纬度及棚号,是国家统一发放及认可的足环均可参加竞赛。
2、 采用鸽钟报到,带第一羽赛鸽,密码条应缠在塑料柱上,柱口向下,平面向上,否则成绩无效。鸽棚地址无论在何地,鸽钟均限时120分钟,超时成绩无效。
3、 鸽钟因各种故障导致电脑不能成功录入,责任自负。(集鸽时带鸽钟封钟)
4、 鸽钟表壳损坏,数据丢失,不显示或软环位置与鸽钟显示数字不符,鸽钟不得有漏“孔”,漏打“孔”以后的赛鸽成绩无效,使用第二块鸽钟时,第一块鸽钟必须打满,否则第二块鸽钟无效。
四、 比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有关规定。
2、 因天气情况或特殊原因,可以顺延司放时间。如各种无法预见的或不可抗拒的意外所造成的损失,协会不负责赔偿责任。
3、 信鸽竞赛终止时间为当日当地日落时间。
4、 竞赛在有效时间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 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信鸽比赛均设指定鸽赛、一把抓,每羽收费100元,鸽会收10%管理费。组赛、一把抓,为每组6羽,每组收费100元,鸽会收10%管理费。竞赛第一羽打钟后120分钟截止。归巢羽数多者为胜,相同羽数,第一羽快者为胜。
6、 2007年头屯河区“鸽王杯”特比环竞赛,名次按出售环总数的20%录取进奖名次,特比环特定号段是(2007-30-***001——2007-30-***500),特比环50元/枚,购10枚送1枚,特比环售50枚取前10名发奖,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10名平分30%,售环100枚,取前20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20名平分30%,鸽会收10%管理费,依次类推。特比环名次内入围羽数最多者,前2名评为本年度“市优秀会员”给予奖励。
7、 双关赛以每羽赛鸽每次比赛的成绩计算得分。计算公式:
﹝(首关名次÷首关参赛羽数)+(二关名次÷二关参赛羽数)﹞×1000=得分。得分少者名次列前。
8、300公里、500公里比赛设入围“多羽奖”。
五、 奖励办法:
1、300公里竞赛,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4-10名各200元,11-20名各100元,21-40名各60元,41-60名各40元,前三名发奖杯,名次鸽发奖状。
2、500公里竞赛,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4-10名各260元,11-20名各160元,21-50名各80元,前三名发奖杯,名次鸽发奖状。
4、双关赛,冠军1500元,亚军1200元,季军900元,4-10名各500元,11-20名各260元,21-60名各100元,前三名发奖杯,名次鸽发奖状。
以上各项比赛奖杯、奖状包含在奖金中。
5、双关赛第一关300公里奖励前10名,第1名200元,第2名150元,第3名100元,第4-10名各50元。
6、300公里、500公里入围“多羽奖”奖金为200元。
7、领奖时带获奖鸽足环卡,无卡者成绩无效。
8、本年度比赛真正落实“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比赛从集鸽、报到、验钟、竞翔单、随车、电脑录入、上笼等各个环节,都由鸽友代表自愿报名监督。
仲裁委员会成员:康茂元、张永强、艾买提组成。(解决竞赛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张永强 裁判员:若干人
9、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中鸽协2002年《信鸽规则与裁判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处理。解释权归乌市头屯河区信鸽协会。
联系电话:张树林8638627 康茂元:13579865309 张永强:13999822588 吐尔逊:3103264
10、领取2007年信鸽足环请与康子安联系,联系电话:7978089 手机:13201377993
交一张一寸照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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