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办单位:天门
市信鸽协会 二、 集鸽时间:30元组2007年10月20日、50元组2007年11月10日。
三、 司放地点:30元组新乡、50元组淇县。
四、 售环时间:2007年1月1日开始限量发售。
五、 参赛方法:
1、 凡注册2007年度会费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 本次比赛参赛鸽除佩带天门鸽协发放统一足环外,同时佩带一枚专用足环。决赛时可取大赛和普赛名次。
六、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
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2002年《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天门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
2、参赛会员必须填写天门鸽协规定的竞翔单,凡漏填、错填或涂改的参赛鸽,成绩无效。
3、 以信息台提供的归巢时间和GPS所测实际空距计算分速,以分速快慢决定名次。如分速相同按实际空距远者名次列前;如距离和分速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后一名次,奖金按此二名奖金之和均分。
4、 优胜鸽前十名验棚,届时复核空距。复核空距若有误,以复核空距为准。
5、 赛鸽报到、领奖时,鸽主应主动出示会员证、环标证。否则不予办理。
6、 严格执行定额装笼,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赛鸽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在监督裁判及群众代表监督下办理入笼手续。
7、 凡比赛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全年成绩。
七、 报到方式 :按天门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的报到方式执行。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
1、 30元组、50元组按售环羽数的5%录取名次。(暂定30元组取前50名,50元组取30名)
(一)、3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25%、第二名15%、第三名10%、4—10名均分20%、11—20名均分12%、21—50名均分18%。
(二)、 5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15%、第三名10%、4—10名均分20%、11—20名均分15%、21—30名均分10%。
2、 指定鸽录取方法:本次比赛指定鸽档次为:50元组、100元组。其中50元组按总指定羽数的8%录取名次,100元组按总指定羽数的4%录取名次。
3、 赛后七天发放奖金。
九、 本规程若有改动,以最新的规程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 本规程解释权属天门市信鸽协会。
天门市信鸽协会
二00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