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信鸽竟翔活动,严格按照中国鸽协2002[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竟赛全过程,展视;公平,公正,公开的总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程。
一:请参赛会员认真阅读本规程,对本规程有异议的会员有权拒绝参赛,一经参赛便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条款。
二: 凡交纳2007年会费的会员均有参赛权,参赛者必须认真逐项填写竟翔报名单,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凡漏填,错填,涂改的参赛鸽成绩无效。
三:2007年专环,百日龄,大赛环严禁转让。主环与副环尾号按鸽会要求配代,以公布的足环号为主。优胜鸽必须验棚。比赛报道时软标装入鸽钟必须大头朝上,小头朝下,不得使用其他物品代装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四:电话报到记录与鸽钟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特殊赛事增设报到电话,请鸽友留意电话记录)
五:电话报到的优胜鸽主,城区半小时内必须到鸽会验鸽,城区外“乡,镇,场”的鸽友两小时内提鸽报到,超时一律不计成绩。
六:百日龄,专环,大赛环。正,副足环破裂,模糊不清比赛成绩一律无效。
七:比赛名次的录取一律按百分比执行100羽内录取前三名,150羽内录取前五名,200羽内录取前六名,200羽以上录取前十名。奖品:一二三名奖杯,四至十名证书。指定鸽按当站奖金的总额确定分配。[特殊赛事奖品另定]
八:因运输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伤亡,本协会不负责赔偿责任。
以上规则请鸽友遵守,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汉川
市信鸽协会。
汉川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