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
(一) 普 赛
1. 普赛取15名,奖励办法:第一名3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至第五名5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3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10元,另设幸运奖第十八名奖金28元.
2、省700、1000公里市设奖金: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
3、 项赛事的获奖鸽前三名发奖杯,当日归巢鸽要归巢证时需交款2元.
(二)插组赛、幼鸽专环赛、百日龄赛:
1. 插组赛:集鸽时交费30元,按插组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
2. 百日龄:定与3月4日和8月1日开始售环,每羽30元,按售环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比赛时间:春季定于6月16日,秋季定于11月17日.
3. 幼鸽专环:在今年年底设幼鸽专环大奖赛,分10元组、50元组、100元组,所售专环不得转让,凡转让的不准参赛,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另注:50元组的凡购买5枚者赠送一枚)
4. 今年的幼鸽如同时获得幼鸽第一名和50元组第一名或100元组第一名者,获得具有收藏价值的水晶奖杯一樽。
注:1、插组赛、百日龄赛、幼鸽专环赛、特比环赛等赛事中将提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办公、裁判等费用。
2、插组赛、百日龄赛、幼鸽专环赛、特比环赛的奖金分配如下:
录取 名 额 奖金分配比例
3名 1名50% 2名30% 3名20%
4名 1名45% 2名30% 3名10% 4名15%
5名 1名40% 2名25% 3名20% 4名10% 5名5%
6名 1名40% 2名25% 3名15% 4名10% 5-6平分10%
7名 1名35% 2名25% 3名15% 4-7名平分25%
8名 1名35% 2名25% 3名10% 4-8名平分30%
9名 1名35% 2名25% 3名10% 4-9平分30%
10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0名平分40%
11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1名平分40%
12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2名平分40%
13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3名平分40%
14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4名平分40%
15名 1名30% 2名20% 3名10% 4-15名平分40%
(三)端正赛风,文明赛鸽
1. 凡代他人赛鸽,参赛训赛,竞赛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全年成绩,追回奖品、证书及奖金。报到验鸽及上棚验鸽时不予以配合者,取消该会员当站比赛全部成绩。(病鸽禁止如笼)
2. 在训赛活动中无理取闹及阻碍裁判执行公务者,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给予取消参赛资格,取消该次或全年成绩并追回奖品证书及奖金,停止或取消会籍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3. 参赛者对竞赛出现的有争议问题,应在该站比赛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协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并交纳500元申诉费。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应尽快复审,做出裁决。申诉费胜诉后如数退还,败诉不在退款。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孝感赛鸽俱乐部.
孝感市飞翔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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