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会鸽友精心选育信鸽优良品种、认真对待训养、积极参加竞赛、提高水平、培养锻造名鸽,根据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鸽王、鸽王后评选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条 鸽王、鸽王后评选采用竞赛获取名次积分评定。
第三条 鸽王、鸽王后评选参与名次积分资格及积分方法:
1、200-----400(±5%)公里参与名次积分资格:竞赛前10名。冠军1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档次,积分递减一分。(计算积分公式:参与资格数10-[获取名次-1]=积分数)。
2、450---500(±5%)公里参与名次积分资格:竞赛前20名。冠军2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档次,积分递减一分。(计算积分公式:参与资格数20-[获取名次-1]=积分数)。
3、550---700(±5%)公里参与名次积分资格:竞赛前30名。冠军3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档次,积分递减一分。(计算积分公式:参与资格数30-[获取名次-1]=积分数)。
4、750---1400(±5%)公里参与名次积分资格:竞赛前40名。冠军4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档次,积分递减一分。(计算积分公式:参与资格数40-[获取名次-1]=积分数)。
5、1500(±5%)公里以上参与名次积分资格:竞赛全部归巢鸽(最多不超过50名)。冠军5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档次,积分递减一分。(计算积分公式:参与资格数50-[获取名次-1]=积分数)。
第四条 鸽王、鸽王后的评定标准:
1、鸽王评定标准:参加当年信鸽竞赛获取三次以上名次积分资格的雄鸽,获取三次以上名次积分总和的平均分数最高者。
2、鸽王后评定标准:参加当年信鸽竞赛获取三次以上名次积分资格的雌鸽,获取三次以上名次积分总和的平均分数最高者。
第五条 当年被评为鸽王、鸽王后的信鸽,由
市信鸽协会颁发奖杯、给信鸽和拥有鸽友拍照登载鸽协网站予以表彰。
第六条 凡在竞赛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邛崃市信鸽协会负责解释。
邛崃市信鸽协会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