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11-20名各200元,21-50名各100元,51-70名各50元(奖金合计:14700元×3 )。
郴州站比赛取前50名,前3名发奖杯,录取时限内归巢鸽发证书;前50 名奖金分别为:
第1名3000元,2名2000元,3名1000元,4-6名各500元,7-10名各300元,11-20名各200元,21-50名各100元(奖金合计:13700元)。
七、其他事项:
1. 除国家赛外,所有比赛放飞时间不详细公告,比赛时间遇雨逐日顺延。正常天气赛况下,475及以内公里站比赛,出现第 1名或同一鸽主连续前几名归巢时间比以后其他参赛者的成绩鸽提前40分钟及以上,610-670公里提前60分钟及以上时,依照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相关规定,按超常规处理,取消其第 1名或前几名比赛成绩。对参赛者设置A、B棚,以及其他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追究其
法律责任。比赛当日视情况即使抽查验棚。
2. 各项竞赛有效归巢期内报不满获奖羽数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均分;只有一羽归巢时,所设奖金独得。
3. 比赛成绩自出榜日起公告三天,逾期再提出异议的,协会不再受理。
4. 每项比赛结束二星期内必须领奖,逾期不领视为放弃,奖金下移发放;领奖和取证书时必须出示环标证,无证取消成绩,空余奖金按序下移发放。
5. 会员认定比赛中有作弊行为的,可在成绩排名表公布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检举报告,并交纳 200元举报风险金,协会据此受理并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属实,退还其举报风险金的同时,另行奖励 500元;调查结果不属实,所交款项不再退还。口头、电话举报和比赛成绩公布48小时后不予受理。
6. 比赛成绩出现争议时,可以向市鸽协仲裁委员会申请最终裁决。仲裁委由宋 扬、梁少飞、郁 斌、张信生、赵文祥、宋保成、卢玉洛、王国胜、李用才等九人组成。
7. 市鸽协只对已交比赛保证金(全部设奖金额)和获得郑州
市信鸽协会批准的俱乐部大奖赛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派出裁判,并保证奖金的兑付;未交押比赛保证金及未经批准的大奖赛,一律不允许实施。俱乐部的常规比赛由比赛承办单位负责;需要协会派出裁判的,裁判员只对其竞赛过程负责。俱乐部应设置自己的仲裁委,协会不为俱乐部仲裁赛事纠纷。
8. “王中王”幼鸽特比环大奖邀请赛依照该规程要求购环、训放和参赛;9月2日确定放飞方向后,再决定是否对放飞计划进行调整。
9. 比赛有赞助时,收费、设奖范围、奖金及冠名等允许变动;协会有权适情增减比赛计划,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比赛中出现《规程》未涉及的情况,按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关规定执行。
郑州市信鸽协会
二○○五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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