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信鸽协会、纳雍县信鸽协会
指定环友谊赛协议
经毕节地区鸽会、纳雍县鸽会双方商定,共同在2006年9月16日举办放飞贵州余庆的幼鸽指定环友谊赛,具体有关规定如下:
一、毕节地区鸽会,纳雍县鸽会各出2006年指定环(配带附环)参赛鸽100羽,其中一方不足100羽的按100羽计算。
二、双方各出资奖金15000元,共30000元。
三、奖金分配:取前20名,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500元,第四、五名各1500元,第六至十名各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各5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计500元)。未取完的名次奖金,由报入的名次鸽均分。
四、放鸽时双方互派监放裁判3人,互相交换环标,两人报到,一人随车监放。放鸽会员各填写报名单三份,本人一份,本鸽会一份,交对方监放一份。
五、2006年9月16日早8时集鸽,双方共同运达施放点(运费双方各付800元,其他费用各方自理)。双方监放人员根据当日气候共同确定放飞时间,才能放飞,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晚19点。
六、本次赛一律按鸽钟报到,鸽钟走时有效为30分钟,超时的按持鸽报到计算。环标必须贴在防伪柱上,如有外露为无效,只能按持鸽报到计算。
七、归巢鸽必须由双方裁判验鸽查棚,如有错单、错号、填写不清,脚环不符,眼砂不符,无环证的为无效鸽。
八、双方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裁判法》。
九、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补充。
十、前名次鸽税费自理。
十一、如当日无归巢鸽,双方自行处理参赛费,毕节参赛费由参加决赛鸽均分。
联系电话
毕节李仕鸿:13984588666 纳雍杨国平:13908570599
毕节地区信鸽协会 纳雍县信鸽协会
(签章) (签章)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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