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协商议定举办300公里幼鸽联谊赛,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空距为300公里,司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发售足环时间:2006年4月1日;司放时间:2006年10月1日早7:30分同地同时开笼。
二、集鸽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15时,双方统一到湘潭
市信鸽协会集鸽,超过时间未到倒集鸽地集鸽,即失去参赛资格。
三、双方各发售2006年国家统一足环100枚及特比环100枚作为附环(特比环双方互寄),共计200枚,每枚150元,另加收20元费用,合计每枚170元。
四、总奖金为叁万元整,取前10名获奖金。奖金分配如下:冠军10000元,亚军7000元,季军3500元,4-5名各2000元,6-10名各1000元,另余500元用于颁发前三名奖杯费用。
五、正期为司放开笼时起至第二天中午12时正。设伯马制。若正期内名次未报满,余下奖金归报进的名次鸽平均分配。若正期无报到鸽,奖金则移入下届累计续赛(协议及规程则结合本赛事另行议定)。
六、双方互派裁判员1人,司放员各1人,其费用各自负责。湘潭集鸽开支及湘潭至宜春的运费各负50%。
七、集鸽时必须经双方互派的裁判员交叉核验参赛鸽,发现足环破裂,足爪鳞片伤痕或伤疤、缺趾鸽不予入笼参赛。
八、赛鸽参赛必须详细填写报名单一式三份,涂改、错填无效。报到地点:双方市鸽协办公室。电脑计算分速,手工输入无效,按分速统一排定名次。
九、赛鸽归巢报到,须凭报名单、足环证、鸽钟、参赛鸽按时报到有效,密码胶脱落按持鸽报到时间打鸽钟,电脑计算分速。
十、双方第一羽赛鸽归巢报到必须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值班裁判员,参赛归巢打钟60分钟内赶到报到点报到为有效,过时一律视为无效。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如需变更,必须在发售足环前2天内提出,双方协商确认即可。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报市鸽协一份备案。
常德市豪翔赛鸽俱乐部: 邵阳市翔豪赛鸽俱乐部:
法人代表签名:舒兆东 法人代表签名:喻斌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