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竟是一只信鸽!由于其价值难以判定,给犯罪嫌疑人量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作市价格事务所进行了鉴定,这只信鸽被作价2800元,使得量刑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今年8月份,沁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委托焦作市价格事务所对一件被盗物品进行鉴定。这件被盗物品为一只黄眼雄性信鸽。
这只信鸽到底价值多少?市价格事务所为此专门成立了鉴定小组,鉴定小组认为,信鸽不同于其他物品,虽然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但它属于体育运动一个项目,是传播信息的工具,是和平的象征。为此,国家对信鸽作了信鸽放飞期间不允许任何人扣留和禁止捕杀的规定。按照沁阳市公安局提供的信鸽足环号和两份血统书、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经专家仔细辨认,该信鸽虽有足环号、却没有环标卡。因环标卡犹如信鸽的“身份证”,两份血统书只是表明了该信鸽的上上辈的血统,却不是该信鸽自身的血统书。经专家集体审议后认为:该信鸽虽然是名鸽后代,但在放飞比赛中没有取得名次,能代表信鸽的“身份证”件不齐全、不相符,再加上该信鸽骨质发硬、鸽龄较大,最终确定该信鸽的价值为2800元。
受害人对焦作市价格事务所的鉴定提出异议,要求到上级鉴定机构复核,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最终维持焦作市价格事务所确定的价格。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刘淑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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