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鸽赛事的日益频繁,奖金额度的不断增加,信鸽竞赛中裁判愈显得重要。它不但体现在工作量的增加,而且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出信鸽竞赛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贯彻落实。
目前,信鸽竟翔中的裁判员,基本是由鸽会的负责人和会员担任。他们在养好自己赛鸽的同时,为信鸽竟翔工作做了大量工作,有的为了竞赛的公正放弃参赛,做出了很大牺牲,笔者认为由鸽会负责人担任裁判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裁判员既要忙于自己的赛鸽参赛,又要忙于比赛的裁判工作,难以做到专心致志,难免会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不及时到位。其二,身份双重,既是裁判员,自己的赛鸽又是运动员,在裁判员的赛鸽取得好成绩的情况下,广大会员会自然产生疑惑,信鸽竞赛的信任度即公正性在广大会员中有所下降。
如何解决目前竟翔中裁判工作在人选上存在的问题呢?
纵观其他体育竞技,裁判职业化是一种趋势,并且得到很好的实行。
那么什么样的人适合在信鸽竟翔中担任裁判工作呢?笔者认为,除具备:热爱信鸽事业,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外,重要的是还要具备懂鸽子且目前不在饲养鸽子的人。
从哪里去找这样的人?在我们信鸽协会的广大会员中,有一部分人目前因种种原因(例如拆迁)不能饲养信鸽。他们曾经那么执着的投身信鸽事业,支持鸽会工作,有的还创造过辉煌的佳绩。在他们心里对鸽子有一种难以泯灭的情感。鸽会可在他们中间挑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出来担任裁判工作,并按次支付一定金额的劳动报酬。这样既能解决裁判队伍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稳定裁判队伍,又使得部分不能继续饲养信鸽的“老鸽迷”圆了心中难解的鸽梦。岂不一举两得。 扬州周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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