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公棚达130多家,我们安徽省也有10家。我国信鸽饲养者多数是工薪阶层,住房条件好的不多,养鸽条件差的不少,在中距离比赛中很难与专业和半专业养鸽户匹敌,许多鸽友就选择了公棚赛。一些条件好的养鸽大户。凭借高价引进的良种鸽,也选择了公棚赛,在同等饲养条件下比赛,良种鸽的优势立显。因此,公棚赛红红火火,一年更比一年强。
大量公棚的涌现是我国赛鸽事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但是,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中国信鸽协会不失时机地颁发了《信鸽竞赛规则,第二部分公棚赛》,对公棚管理和规范比赛都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对资质的审查和资金的监督方面缺乏严格管理,出现了一些损害会员利益,甚至诈骗行为。收了鸽子和参赛费逃之夭夭者有之;比赛结束,拍卖空而不发奖金者有之;老板参赛作弊夺冠诈骗奖金者有之,如此等等,虽属少数,但影响极坏。究其原因,与公棚的上极部门放松管理有关。中鸽协规定省市审核同意,报中鸽协注册,但大多有选举权公棚不经中鸽协注册照样收鸽比赛。有的把每年的管理费用交给省市鸽协,有的根本不交费用,认为工商登记是商业行为,等等。
为了加强对公棚的审核和管理,特作如下建言:
一,采取分级管理方式。制定国家一、二、三等级公棚标准及评定办法,通过考察与考核,分别评定公棚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的公棚,由各级协会分别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形成竞争机制,优升劣降,促其健康成长。
二,属地管理方式。即中鸽协在着重把握法规、制度,正确引导与指导的宏观管理前提下,可直接管理个别公棚,作为指导示范基地和重大活动基地。而除此之外的所有公棚,一律由属地管理,也就是由属地的协会为主与工商部门合作的共同管理,并明确公示,谁管理,谁负责。
三,调整每年一度的公棚注册及收费办法。明确规定省市收多少,上交中鸽协多少,并有连带责任。现有层层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做法加大了公棚的负担,增多了工作环节,如有必要,可采取其他管理方式。
四,由多国籍(地区)外籍鸽参加的公棚赛,不以“国际赛”论处。外籍人与外籍鸽不应混同,鸽主并不是参赛的主体。如目前相当一部分省市引起了外籍球员,有外籍球员参加的全国联赛、甲A联赛等赛事活动,都不称“国际赛”。若将此类信鸽竞赛称为“国际赛”,不但报批手续繁多,而且不利于良种引进和运动水平提高。
以上认识与建言,可能不甚至正确与妥当,希望在不断探讨中逐步完善。
(本文作者:安徽省信鸽协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