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鸽字(2006)10号关于今秋全省信鸽专项比赛的通知 关于今秋全省信鸽专项比赛的具体实施及明年省第七届幼大赛赛点的新规定的通知
浙鸽字(2006)10号
浙江省信鸽协会于2006年9月21日在杭州召开了全省竞翔会议,会议对今秋全省信鸽专项比赛的具体实施及明年省第七届幼大赛赛点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和规定,并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比赛的具体要求和新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第六届幼鸽大奖赛(本省组织参加的第四届全国幼鸽联赛将同时进行)要求各参赛市于10月26日集鸽,并于27日20时前到达集中地。宁波、嘉兴、温州、台州四市赛鸽车在九江市集中;舟山市赛鸽车可直接至景德镇市;而杭州、湖州、绍兴三市合用赛鸽车及丽水市赛鸽车可直接至阳新县。比赛赛鸽将于10月28日七时同时放出。当赛鸽司放完毕,办好《监放单》的签证后,全省各市赛鸽车必须全部前往九江市集中,将《监放单》、各市参加第四届国家幼鸽联赛的《信鸽竞翔报名单》以及每羽需交3元的参赛费交省鸽协派往九江市落实省幼大赛的有关人员。各市相关人员集中后合影留念,中午聚餐后各市赛鸽车返回。
二、根据报名全省有杭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五市参加全国千公里(江浙鄂赣皖沪赛区)信鸽北京联赛,比赛赛鸽要求于11月1日集鸽,司放人员由杭州、湖州各派一人,并决定由杭州市信鸽协会负责派车。绍兴、衢州两市赛鸽送杭州和杭州赛鸽一起上笼,随后要求赛鸽车于当晚九时前到达湖州;与此同时,要求嘉兴赛鸽在此之前运至湖州待装,待杭州赛鸽车到达湖州后,再行装载湖州、嘉兴两市赛鸽后出发前往北京市大兴区,并要求于2 日20时前到达集中地。参加此项比赛要求各市将《信鸽竞翔报名单》以及每羽需交8元(其中参赛费3元及奖金费5元)随车带往司放地交省鸽协派出的有关人员。
三、参加北京联赛的赛鸽除上报联赛竞委会统一录取名次外,全省将统一排名,每羽所交的5元奖金费将统一发放。浙江省排名前五十名获取奖金(总奖金=全省参赛羽数×5元/羽),奖金分配比例为:第1名:25%;第2名:15%;第3名:10%;第4-6名:各5%;第7-10名:各2.5%;第11-30名:各0.75%;第31-50名:各0.5%。在四日比赛归巢有效期内,前五十名未取满时,则其存余奖金由名次鸽均分;当无一名次鸽时,则所有奖金原数退还给参赛者。
四、由于台州市地域较广,参加省幼大赛在原制订要求在九江一带同点司放有较大难度,其远近不同棚址至司放点将出现近百公里之差距,这对其赛区的比赛就显得不甚合理,从而影响了该赛区会员的参赛积极性。现根据该市近日召开的竞翔会议进行研讨后,由该市提出按省鸽协竞翔工作会议上第一议案实施:台州市可按县界为基准分成台州南、台州北两赛点在省幼大赛要求的九江一带分别合理寻找各个司放点,台州赛区的成绩则可将台州南、台州北两赛点成绩合并统计上报省鸽协竞翔部,此办法将从2007年省第七届幼大赛起执行。
具体台州南、台州北两赛点(以县域为界)的划分情况必须报省鸽协竞翔部备案。
五、凡未提及的其他有关比赛要求和规定仍按已发《规程》、《通知》执行。
浙江省信鸽协会
二O 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