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展厂商需向主办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个人参展的需提供主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执有对参展单位的文字、影视和图片资料的终审权,保留各项展览条件更改及补充的权利。
5)展览区域,根据位置内外分为A区和B区。
6) 展览期间,不得自行提早撤展或拆除展台上各项展览相关之装饰品、宣传物。
7) 台湾地区佩带CRPA足环的信鸽请勿参展及参加拍卖。
8) 参展品涉及违法假冒或其他
法律纠纷,应由参展厂商自行负责。
9)参展过程中,如有违反参展说明有关条款的行为发生,经劝说不听者,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其退出展览会场。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七、拍卖
本届鸽展将举办拍卖会。参展者可选两羽信鸽进行拍卖(自由参加),拍卖起价1000元人民币,拍卖所得70%归鸽主,30%归组织者。有关拍卖信鸽环号和血统书请于2002年9月20日前提供组织者。
八、 会刊刊载及收费标准
本届鸽展将印制大会会刊。文字内容介绍为彩色印刷(免费刊登)。请参展厂商及个人在2002年 月 日前提供文字资料(限文字200字)。本次会刊封二和封三及封底为彩色印刷,对外公公开版面。刊登价格如下:封二人民币1500元 封三人民币1500元 封底2000元 中插彩页1000元(先报名者优先,包满为止)
九、本参展说明解释权归属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
姓名: Barbie
电子邮件: kzhy302@hotmail.com
联系电话: 0316-203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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