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协会
关于下发2001年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和品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区、市),行业信鸽协会:
现将2001年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和品评赛比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各协会认真遵照执行。凡不符合竞赛规程的比赛,竞赛成绩无效。
二00一年二月八日
第17届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 承办及参赛单位:各省(区、市),行业信鸽协会。
三、 时间:2001年3月10日至11月20日止(广东、海南省比赛时间可从上一年11月21日开始跨年度计算)。
四、 竞赛项目:
(一) 规定项目: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
(二) 选赛项目:300公里、2000公里(因故不能完成规定项目比赛的协会经书面向中国信鸽协会申请选赛项目)
五、 竞赛办法:
(一) 由参赛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竞赛工作。
(二) 采用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
(三) 参赛鸽应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
(四) 参赛协会于11月30日前将每项比赛前三名的竞翔成绩按要求报中国信鸽协会 (不报原始竞赛表和复印件).
(五) 由大赛裁判组核实确认比赛成绩。
六、 奖励:各参赛协会每项前三名,由中国信鸽协会给予奖励。
七、 3月30日前各参赛协会须将竞赛规程报中国信鸽协会。
八、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