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鸽主可以任意挑选参赛,奖金归指定参赛者所有(以填写参赛表,缴纳参赛费为准),一羽赛鸽只能被指定一次。
4、 指定鸽比赛参赛费为每羽人民币500元,
5、 指定鸽优胜鸽奖金分配:
冠军:参赛费总收入的40%;亚军:参赛费总收入的20%;季军:参赛费总收入的10%;四——五名:参赛费总收入的5%;总收入的20%作为制作奖杯、奖牌用。
6、 参加指定鸽比赛的鸽友, 必须在本公棚大赛决赛当日中午12时以前,将参赛表和参赛费交本公棚。
7、 本公棚将在大赛决赛当天中午12时半, 将指定鸽参赛者的全部名单给予公布, 以便所有参赛者监督。
六、本届比赛特设团体比赛:
1、 在决赛获奖范围内获奖羽数多者为优胜, 如果获奖羽数相同, 将第一羽分速快者为胜。
2、 团体赛录取前3名。
3、 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办法: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 各奖精致奖杯一樽。
七、裁判及归巢鸽的归属:
1、决赛获奖鸽及境外参赛鸽由本舍统一组织拍卖,收入所得70%归鸽主,30%归本舍。
2、参加拍卖末卖出的鸽子及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手续费领回。
3、领鸽日期在10月7日办理,15天内末领回将由本舍统一处理。
4、本届比赛由北京市鸽会统一派裁判对本届比赛进行裁决,并邀请国家及国际裁判裁决。
5、为提高透明度,本届比赛期间允许国内外鸽主指派代表现场监督全部比赛过程,增请国外参赛者派出裁判员,以确保比赛公正。
八、其他:
1、参赛鸽在第一次训放前发生死亡、游棚时,要求鸽主当年补交,当年补不上的,明年补交。
2、凡在训放时丢失的赛鸽将不办理补交手续,每次训放后公布失鸽情况。
3、本舍在训放前公布赛鸽数量,预赛和决赛前将赛鸽足环统一公布。
4、鸽主凭参赛证观摩比赛、探视信鸽、领奖,本舍规定探视信鸽时间为2001年9月
15日和16日两天,凡要求探视者必须在前三天电话联系预约。
5、参赛者决赛前10天务必提供参赛鸽的血统表,为拍卖备用。
6、本舍在2001年10月5日决赛,6日上午9:30时发奖,之后拍卖获奖鸽,境外及
本舍优良种鸽。
7、决赛时,鸽主凭参赛证免费领取午餐一份。
九、本规程解释权为北京蓝天信鸽养殖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蓝天信鸽养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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