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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比赛有效时间内如名次未录取满时,剩余奖金归巢名次鸽子
4 均分,如无鸽归巢,奖金参加决赛均分,有效时间为当日日出,日落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比赛采用中国信鸽竞赛规则执行。
2 比赛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电子计时装置。
3 从交鸽之日起,鸽友可随时在网上查寻鸽子情况。
4 8月1日后(抱括8月1日)驯放中发生丢失,本棚不负责赔偿。
5 本棚将聘请高级畜牧医师定期检查防疫。
6 因伤病意外不能继续参赛的信鸽,本棚通和鸽主领回或根据鸽主意见处理。
七 报名与交鸽:
从2000年12月起-2001年2月20日为报名时间
2001年3月1日- 5月15日为交鸽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昭君墓南13公里处(鸽棚)
电话:(0471)6939401 传真:(0471)6916762
手机:13501160962 联系人:郝沛伦
呼和浩特体委院内 内蒙古信鸽协会
电话:(0471)6954064
八 拍卖:
在决赛结束后,次日举行获奖鸽后拍卖会,决赛获奖鸽均公开拍卖弄, 拍卖所得款70%归鸽主,30%归本舍。
九 归巢鸽:
凡是归巢鸽在二十天内,鸽主凭参赛卡每羽交纳30元领回。逾期不领,本棚将自行处理。
十 本规程解释权为内蒙古信鸽协会。
金方舟赛鸽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longxin@mail.nm.cninfo.net
联系电话: 0471-6916726 6939401
邮政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伦北路92号
邮政编码: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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