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
天津市信鸽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
湖北省信鸽协会、甘肃省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05年5月21日
四、司放地点:
天津、郑州、武汉、兰州
五、竞赛项目:
400公里、500公里、600公里、700公里、800公里、900公里、1000公里以上
六、承办及参赛单位:
距天津、郑州、武汉和兰州市380公里以上空距的(含380公里)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羽数不限);
2.参赛报名表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无报名表成绩无效;E—mail:chnrpa@sina.com,FAX:67133577;
(二)参赛费
每羽参赛费2元,各参赛单位在司放点统一交大会组委会;
(三)足环规定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佩带两枚或非所属协会代码足环的赛鸽不允许参加比赛(中鸽协发行的“00”环和纪念环除外);
(四)空距测量
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GPS)测量比赛空距(司放点至每户鸽舍),否则不计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安排集鸽、运送赛鸽;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由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集鸽暗章,由天津、河南、湖北和甘肃信鸽协会准备司放点的暗章;
(四)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道时间精确到“秒”;
(五)从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第一羽归巢赛鸽开始计算有效报到日期,400、5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2日,600、7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3日,800公里级以上有效报到时间为4日;
(六)比赛结束后,请参赛单位速将本协会审核、盖章确认的前100名竞翔成绩报告总表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报中鸽协,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否则不予进行国家级排名。
九、司放:
(一)参赛协会必须选派有经验的一级裁判员负责赛鸽的运送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二)以省为单位于5月20日前抵达指定司放点;
(三)以省为单位组织安保,裁判员应做到人车不分离;
(四)如因天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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