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 [2004] 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一年一度的信鸽公棚赛审批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棚赛,提高比赛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使我国的公棚赛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对公棚赛审批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省级信鸽协会根据本地会员数量和信鸽市场科学规划信鸽公棚赛的数量,加强比赛监督力度,保证比赛资金到位和依法纳税。各级省信鸽协会在审批公棚赛时应要求比赛承办单位在集鸽前将办赛资金(比赛奖金)存入省级信鸽协会指定的帐户,并要求申办单位无论集鸽多少,保证比赛照常进行。在此前提下,将比赛申报材料上报
中国信鸽协会审批。
二、公棚比赛申报材料内容按原审批办法报送。
三、为了保证比赛公正、公平、公开,各省级信鸽协会应加强竞赛管理与监督,树立良好赛风,现重申以下规定:
(一)比赛的计时系统需经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使用。
(二)各地应严格执行规则和审批的公棚赛比赛名次确定办法,并严格按审批的比赛奖金分配办法进行奖金发放,不得私自变更。
(三)集鸽容量以公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6羽计,鸽舍面积由省级协会监测公布。
(四)竞赛地点和距离一经确定不允许私自改变。竞赛时间除规则和规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变更。
(五)跨省市及境外赛鸽参加的公棚赛,由中国信鸽协会通过省级协会选调或指派裁判员,各裁判员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比赛规则。出现违纪问题,中国信鸽协会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各地2005年已上报的公棚赛,基本上按原办法审批。今后各省级协会应坚持原则,加强审批监管力度,保证比赛公正、公平。希望各级信鸽协会真正负起责任,维护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信鸽竞翔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中国信鸽协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