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鹦鹉是鹦鹉家族中体型最大的一个属,
重约1.4公斤,身长近1米。
提起鹦鹉,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它会学人说话,是一种灵巧的、讨人喜欢的鸟,但是说鹦鹉是个大力士可能没人会相信。但是,在神奇的亚马孙就有这种鹦鹉。
传说在欧洲白人入侵南美时,有一个士兵开枪射击一对金刚鹦鹉,其中的一只怦然落地,另一只飞走了。过了一会儿,正当这个士兵手拎猎物沾沾自喜时,消逝的金刚鹦鹉突然从天而降,先是一口啄瞎了射击者的眼睛,然后用嘴将地上的双筒猎枪拧成了“铁麻花”。这个传说,难免有些夸张的成分,但金刚鹦鹉确实有着很大的力气。
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大约有18种,属鹦形目,鹦鹉科。金刚鹦鹉是大型鹦鹉中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一个属,包括三个种,其中绯红金刚鹦鹉的分布范围最广。这种鹦鹉头肩部为鲜红色,背羽的后半部为蓝色,两种颜色结合的部位是绿色。在同一属中,又数它们的体型最大,重约1.4公斤,身长约1米。金刚鹦鹉最有趣的当属那张脸,布满了条纹,有点像京剧中的花脸脸谱。
说金刚鹦鹉是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的那个啄劲。在亚马孙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有人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虽然有这么高的功夫,但是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但从16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将金刚鹦鹉带回欧洲后,它们便变成了人们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