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7年7月15日前参赛鸽发现病亡、丢失,飙友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补交鸽仍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未补交者按自然淘汰处理。7月底或8月初由市鸽会聘请的外省市国家级裁判及北京市裁判进行查棚。查棚后发生游棚、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承办单位不负责赔偿。
5、在300公里预赛前同一鸽主名下(4羽一组)参赛鸽全部丢失或病亡,承办单位签发下一届同等价格参赛卡。
6、飙友中心使用德国优必胜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排列名次,大屏幕同步显示,若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裁决。
7、预赛、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
8、在预赛结束后至决赛上笼前时间段内,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此期间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飙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团体参赛办法:凡交8羽参赛鸽为一参赛单位,具备参加团体比赛资格,以决赛获奖前4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以分速相加,高者为先。交鸽时即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一经指定不可更改,飙友中心及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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