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鸽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火车头鸽协贵州地区协会:
省信鸽协会经研究决定,并请示省体总同意,于2007年3月31日—4月1日在花溪举办为期两天的信鸽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省一级信鸽裁判员证的裁判员,必须参加本期学习。
二、连续在协会参加二年以上裁判工作的二级裁判员,应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可由所在协会推荐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经省体总批准,由二级晋升为省一级裁判员。
三、凡没有条件培训裁判员的协会,可推荐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由省鸽协代培二级裁判员(必须是三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应具备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经考试合格由省体育局发给二级、三级裁判证。
四、学习GPS的使用方法。
五、参加本期裁判员培训班的人员,请于3月30日下午到花溪黔顺宾馆报到。(贵阳乘公郊车到花溪车站下车旁边)
六、凡参加学习、培训、代培人员每人交资料费、学习培训费、食宿费、一级裁判注册费和裁判办证费200元,不足部份由省鸽协补贴。
七、各个信鸽协会将所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必须于3月24日前电话报省鸽协,以便安排。(省鸽协电话:0851—5928732)
八、培训地址的电话,花溪黔顺宾馆:0851—3626863。
贵州省信鸽协会
二00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