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各赛区前3名颁发奖杯。
(二)省级协会其他名次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司放地点: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统一司放点,省级协会确认,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五、竞赛项目:5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所属协会2007年全国统一足环;
3.参赛会员须填写“竞翔报名单”,份数由省级协会确定;
4.各省级协会在8月底前将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上报中鸽协,
无报名单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010-67133577。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由各参赛协会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四)由各参赛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各参赛协会必须在12月10日以前将省级协会前30名成绩报告表和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及参赛协会信鸽竞
翔监放单复印件报中鸽协,中鸽协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八、录取名次:
(一)团体:录取前6名,(以参赛协会上报的前30名赛鸽成绩平均分速计算名次)颁发奖杯;
(二)单鸽:以参赛协会上报的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前6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向各参赛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三)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定其他奖励办法。
九、其它:
(一)集鸽、运输、司放、监放等相关环节统一由参赛协会协调、部署,严格按照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对虚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中鸽协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国。要求各省市建立建全监督机制。
第五届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
省级协会(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层参赛协会
会员数
预计参
赛羽数
司放地
比赛日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nbs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