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海舰赛鸽中心
2007年第三届秋季大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淮北海舰赛鸽中心
监办单位:安徽省濉溪县体育局
一、参赛条件:
1、 信鸽爱好者、各俱乐部、职业鸽舍及种赛鸽棚,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07年国家统一足环一枚。
3、参赛幼鸽必须是出壳28-45天健康幼鸽。
二、参赛费用:
参赛鸽每羽收参赛费280元整,收鸽时每羽交饲管费80元,清棚后每羽补齐参赛费200元整。2007年9月7日清棚,清棚前游棚鸽、损失鸽退还80元。(清棚由安徽省信鸽协会派出国家级裁判员手抄赛鸽足环号并加戴电子环逐羽扫描,欢迎鸽友零距离参观并监督。预、决赛也是同样程序。)
三、交鸽时间、地点及办法:
1、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节假日正常收鸽)
2、收鸽地点:淮北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西(濉溪中学斜对面)
3、统一组织的鸽友请将送达时间、车次、航班,提前通知本中心,以便派车接站。
4、参赛鸽友按清棚实际羽数购买填写参赛卡,以后将凭卡结算领奖领鸽。 四、比赛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为2007年 10月19日,预赛地点为安徽滁州至淮北(250公里±5%)。 决赛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决赛地点为上海青浦至淮北(500公里±5%)。
五、探视:
1、探视时,按清棚羽数交款探视。
2、不探视者,按本中心公布的清棚羽数,请在10日内交清参赛费。
3、参赛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该鸽归公棚处理,不退饲养管理费。
4、参赛鸽在探视前损失、游棚的,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送,不补送的全额退还饲养管理费。
5、探视时间:本地9月8日,外地9月9日。
六、竞赛办法:
1、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制订的“竞赛规则”及“严肃、认真、准确、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原则,本中心清棚、预赛、决赛均由安徽省信鸽协会委派国家级裁判全程操作并请广大鸽友监督执行。
2、比赛前进行8-10次的训练放飞,决赛时使用先进的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排列名次,同步显示,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当众公布。
3、决赛有效期为见鸽第一羽24小时整结束,如在有效期内未报满前300名,余奖平均分给获奖鸽。
4、本中心决赛不设伯马制,如决赛有效时间只归一羽,只获冠军奖金,余奖由参加决赛鸽均分,不含团体奖金。
5、预赛前10名,决赛前10名,团体前10名均颁发奖杯1樽,1-300名各颁发奖状一张,所有归巢鸽均颁发归巢证。
6、团体1—10名,前300名获奖鸽羽数最多为胜(不足300名,按实归羽数计算),如获奖鸽羽数相同,以最先一名获奖鸽在先为胜,取前10名,颁发团体奖金。
7、团体资格以决赛上笼单先后自然分组,多交者可分ABCD……组,上限20羽为一组,下限4羽以上为一组,含4羽。
8、无论集鸽羽数多少,比赛均依规程进行。
七、奖金分配:
预赛录取前50名,决赛录取前300名,团体录取前10名。
预 赛:冠军2000元 亚军1500元 季军1000元
第4名—10名各500元 第11名—50名各300元
决 赛:冠军6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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