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 50名各 1000元。
2.决赛500公里,录取前400名
奖品:冠军至第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奖金:冠军 150000元、亚军 100000元、季军50000元
第4 - 10名各 20000元、第11名-100名各10000元、第101 - 400名各3000元。
3.决赛特设幸运奖1名:401名奖金6000元(参加拍卖)。
4.团体决赛,录取前10名
冠军 30000元、亚军 20000元 、季军10000元 第4 - 10名各 5000元。
注释: 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交鸽时即编组。在400名入围获奖鸽中,每组以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若遇每组归巢鸽羽数相同的团队,以第1羽名次在先者为胜。
六、指定鸽比赛办法:
1.指定鸽不受羽数限制,如本鸽主放弃指定鸽参赛权利,其他鸽友才可指定任何未被本鸽主指定的参赛鸽进行指定鸽比赛,指定鸽所获得奖金归指定人,即以《指定鸽参赛卡》所填写的指定人的姓名为准。
2.指定鸽的参赛费:分为200元组、500元组、1000元组。(1000元组只取一名)
3.指定鸽赛奖金分配方法: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15%
4.参加指定鸽赛必须在第一羽比赛鸽归巢之前办理完指定鸽赛手续。
七、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入围名次鸽由本公棚统一拍卖,拍卖收入的60%返还参赛鸽主,40%归本公棚。
2.决赛拍卖会流拍的获奖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200元人民币领回。
3.决赛未入围的归巢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人民币领回。
4.参赛鸽主逾期不领的参赛鸽,均作为无主弃鸽,由本公棚统一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本公棚的一切训放和比赛将遵照中鸽协制定的(信鸽竟翔规则及裁判法)执行,裁判员由北京市信鸽协会委派。
2.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规承担全部
法律和经济责任,特聘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为本公棚法律顾问。
3.为体现本公棚的公平、公正宗旨,本公棚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4.本公棚在比赛集鸽、运输、司放及成绩审定等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欢迎鸽主代表莅临监督。
5.本公棚所有比赛全部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记时鸽钟,比赛成绩按电脑排列名次顺序为准,若电子记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
6.如在比赛中发生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羽数不满获奖名额的情况,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7.涉及获奖鸽的奖金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