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第一届新疆天宝鸽业赛鸽中心公棚赛规程
(总奖金三十三万元)
监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新疆天宝鸽业赛鸽中心
一、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及地点:
1. 设单鸽,指定鸽和团体赛
2. 预赛---2006年9月16日集鸽,9月17日放,300公里司放地高泉。
3. 决赛---2006年9月30日集鸽,10月1日放,500公里司放地赛里木湖边。
4. 预、决赛如遇不适宜放飞气候条件或特殊情况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 参赛办法: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 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06年中鸽协统一足环一枚。
3. 参赛鸽龄必须为25-40天的健康幼鸽,不健康及来自疫区的幼鸽恕不接受。
4. 参赛鸽入棚后都将在3至5天内完成疫苗的接种工作,如自行接种疫苗的鸽友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三、 参赛费用:
本公棚采取预售集鸽卡的参赛办法,每羽收费300元,交5羽可获赠1羽,获赠鸽享受同等参赛资格。
四、 报名售卡及集鸽办法
1. 自参赛规程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发售集鸽卡,购买集鸽卡的鸽主可凭卡享受上门收鸽服务(只限于乌市及周边百公里范围内)。
2.收鸽时间2006年3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 (节假日不休息)
3.具体销售细则请与本公司销售人员联系,销售热线:
崔建峰:13201218360 陈丽:13079905634
4.外地鸽友交鸽可采用电话预售的形式,交鸽20羽以上者可报销200元交通费,空运需提前通知公棚工作人员接鸽,空运费自理。
汇款地址: 招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 6225 8899 1134 9589 95599 8089 05784 92211
户主: 陈丽 陈丽
五、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公棚有关规定。
2. 查棚、验鸽、比赛等裁判工作由自治区信鸽协会及裁判委员会组负责,预、决赛集鸽时除裁判员外公棚人员及其他人不允许参加。
3.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若系统临时出现故障,可使用人工计时,有当值裁判长与裁判组按规则处理。
4. 预赛以当日归巢记录时排名有效,决赛集鸽前的迟归鸽有权参加决赛。
5. 决赛名次录取的有效期为放鸽之日到次日下午北京时间20点30分止。
6. 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量未达到规程应录取的名额,已排定的名次按规程发奖,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参加决赛获名次的赛鸽均分;决赛无赛鸽归巢,奖金由所有决赛的赛鸽均分。
7. 指定鸽赛的报名时间为预赛结束后至决赛集鸽前,指定鸽参赛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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