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赛种鸽中心2006年第九届138万“双奖”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监办单位:
云南省信鸽协会 红河州信鸽协会
一、竞赛项目、集鸽、时间、空距及司放地点
1、集鸽时间:2006年2月16日-4月15日
2、预赛200KM在2006年10月27日云南省楚雄吉山坡司放;
3、决赛300KM在2006年11月3日云南省祥云云南驿司放。
二、参赛办法、奖项承诺
1、参赛鸽必须佩戴中鸽协认可的2006年足环一枚。
2、参赛鸽鸽龄必须是22天至40天的健康雏鸽。
3、承认本规程并按时交纳参赛费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4、本届比赛设正副奖,总奖138万元,无论集鸽多少,奖金实行伯
马,参加正奖赛的方可参加副奖。
三、参赛费用: 正奖赛收费290元 副奖赛收费270元
交鸽时收报名费100元/羽,查棚后15日内必须按实际存棚鸽按奖
项结清余额,不能及时交费的等于鸽主放弃参赛权,病亡游棚的退报名费,不作其他赔偿。鸽主不参与副奖的,他人可以指定参与,但只限于享受奖金,赛鸽仍归鸽主所有。本公棚收费不二价,一视同仁,但欢迎组队参加团体赛,20羽(含20羽)以上的可进入团体奖和均分范畴。
四、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
正奖录取与奖金分配:
1、200公里预赛100名,冠军8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11-20名各500元,21-100名各200元;
2、300公里决赛158名,冠军60000元,亚军40000元,季军20000元,4-20名各10000元,21-30名各5000元,31-50名各2000元,51-100名各1500元,101-158名各1000元。
3、团体奖前三名:以预、决赛进奖的258羽以多取胜,同羽数以决赛第一羽排前为先,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
4、决赛加奖,特奖:1)预赛冠军鸽进入决赛冠军加奖30000元、进入亚军加奖20000元、进入季军加奖10000元;2)团体按决赛时奖前三名,冠、亚、季军发“优胜鸽舍”匾(以多取胜,同羽数以第一羽排前为先);3)决赛取各地区一名加发地区“冠军”杯及免费在下届交鸽壹羽;4)159-200名在下届免费交鸽壹羽(不包括其他费);
5、预赛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决赛前十名各发大奖杯一樽,1-158名各发奖状,归巢鸽均排名发归巢证;
副奖录取与奖金分配:
1、鼓励奖设奖金150000元,草甸站90公里的前500名各奖300元,但名次不可进入关赛和团体奖的范围。
2、第一关120公里奖前100名、第二关200公里奖前100名、第三关300公里奖前100名、三关奖金分别为: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1000元,11-100名各500元;
3、三关综合总成绩: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10000元,11-20名各5000元,21-50名各2000元,51-100名各1000元。
4、三关团体奖前五名,进奖的300羽以内以多取胜,同羽数以第三关第一羽排前为先: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3-5名各10000元。
5、奖杯、奖牌:第一关冠军一樽,第二关前三名各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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