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一届辽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竞赛规程
一 监管单位:
辽宁省信鸽协会二 主办单位: 辽宁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
三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及各地区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 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5年正式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为25至35天健康幼鸽.入棚幼鸽由公棚统一注射疫苗,鸽友已为幼鸽注射疫苗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4、 本公棚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比赛
四 比赛时间及办法:
1、 比赛设单鸽奖和团体奖
2、 预赛:空距300公里(内蒙舍伯吐)比赛日期:2005年10月4日
3 、决赛:空距500公里(吉林白城)比赛日期:2005年10月15日
4 、预决赛如遇恶劣气候将酌情改期比赛,介时将在网上或用其他办法通知鸽友
五 参赛费用及交鸽时间地点:
1、 交鸽时间:2005年3月30日至6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每羽参赛鸽入棚时交100元饲养费.9月15日存棚鸽交300元参赛费(训放二次100公里后)以扫描单为准.
3、预赛时本鸽主未交参赛费的赛鸽,其他鸽友可以代交参赛费,奖金及拍卖费归代交者所有.
4、 交鸽地点:辽宁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京沈高速公路高升站出口南走80米右转150米)
5、国内、国外参赛鸽可空运到沈阳桃仙机场或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至盘锦火车站或汽车站联系接收。
6、汇款地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鹤乡赛鸽俱乐部 邮编:124123 收款人:房皓
邮政储蓄卡号:602320008200000953
联系电话:0427—5924811 传真:5924911
联系人:郑义 13604932808
孙亮 13604939451
刘旭 13194273881
房皓 13942725888
注:2005年6月15日前如发生游棚,病亡等意外损失,由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
无鸽补交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 比赛办法:
1 本届比赛执行
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
2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鸽钟.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鸽钟系统发生故障则由裁判长按规则的规定处理
3 训放超过100公里时(含100公里)均邀请外市国家一级裁判员现场监督
4 预赛限当日有效.决赛为开笼当日及次日17:42分前有效.如在比赛有效期内获奖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 团体奖:按决赛前300名内获奖羽数多少排名,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交鸽10羽至30羽为一个团体组,30羽以上者另设一组,每组环号以7月1日网上公布为准.
七 奖励办法:
1 预赛奖励前25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前20名发奖状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25名: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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