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奖金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10名均分20%,其余作为组织费用。如本鸽主放弃指定,其他鸽友可任意挑选指定参赛鸽,奖金归指定参赛者所有(以填写指定参赛表、缴纳参赛费为准)一羽赛鸽只能被指定一次。
6、各级别有效报到期为放飞日第一羽归巢后24小时内有效。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赛鸽数量未达到规程应录取的名额,已排定的名次按规程发奖。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参加本次比赛上笼鸽均分;无赛鸽归巢,奖金由所有参加此次比赛的赛鸽均分。二次500KM赛根据第一次500KM赛归巢情况发通知。
九、获奖、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
1、2004年10月5日上午10时开始发奖并拍卖,决赛前150名获奖鸽、境外归巢鸽均由本棚进行展览和拍卖,起拍价5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
2、竞拍得主均获正本奖状,参赛鸽主获副本奖状。
3、参加拍卖未卖出的获奖鸽,持参赛卡交100元人民币领回。归巢鸽,持参卡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后办理领取手续。比赛结束后20日内鸽主逾期不领鸽者,视为放弃,由本棚处理。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新宇赛鸽公棚。
内蒙古新宇赛鸽公棚
2004年1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信鸽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包头市信鸽协会、内蒙古新宇赛鸽公棚
三、协办单位:各盟市、旗、县、区信鸽协会
四、参赛单位、参赛办法及参赛费用:各盟市、旗、县、区信鸽协会、信鸽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加。比赛以团体形式报名参加,以公棚方式进行比赛。参赛费每羽20元(不包含在公棚赛参赛费内)。
五、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500KM单鸽奖前10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4—10名各800元。前10名颁发奖牌及证书。
六、裁判员与仲裁机构:裁判长、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
中国信鸽协会指派,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指派。
七、其他事项按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宇赛鸽公棚竞翔规程执行。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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