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亚军30%,季军20%。
4.凡参加指定鸽比赛的鸽友务必遵守以上规则:在预决赛鸽到来之前办理参赛手续,交齐参赛费方可参与指定鸽比赛。
六、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2006年10月4日(决赛次日)上午8点整举行获奖鸽发奖,拍卖。决赛前200名、包括预赛前十名决赛不入围的赛鸽、及境外迟归鸽均全部参加拍卖。(201名至400名获奖鸽由鸽主交100元人民币领回)。
2.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
3.前200名未拍出的获奖鸽按拍卖底价的40%交费后由鸽主领回。未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证件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后次日15天内办理领取手续,注:(10月20日终止领鸽)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在主张任何权利。
4.鸽主领回的赛鸽又飞回本公棚的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七、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
1.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本公棚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本公棚将上网或电话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2006年6月30日以前发生丢失、伤亡的幼鸽,如不补交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注:《由7月1日至市鸽会查棚前发生丢失、伤亡的幼鸽本公棚将签发2007年度参赛卡一张,下年度费用多退少补》。
3.2006年7月底《请市鸽会派裁判进行清点查棚,鸽友可自愿监督查棚工作,查棚后上网公布参赛鸽实际羽数及鸽主的参赛鸽存棚羽数》。
4.自市鸽会查棚后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本赛鸽棚的一切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记时钟为准。若电子记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
2.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3.在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获奖鸽均分。
4.为公平、公正凡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举行。
5.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6.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门头沟区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双喜(手机:13910154880 ) 赵东清(手机:13910003540)
联系电话:6985 9829 69861383 13901039131
北京市门头沟区信鸽协会
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
2006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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