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预决赛前10名,大小指定前10名,团体赛前3名,均发精美奖杯各一座。
七、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并请山西省信鸽协会监督。
2、裁判员由山西省信鸽协会指派,负责审定各项工作和执裁比赛。采用电子扫描系统显示成绩,
并请省鸽协委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
3、决赛报到有效期为开笼后至次日十九时止,如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决赛期内如无赛鸽归巢,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奖金(团体奖除外)。
八、探视收费
1、探视时间: 吕梁市区:2006年7月22日
其他地区:2006年7月23日
2、探视时一并交清参赛费,如不交者参赛费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参赛鸽由本公棚处理。
可以第三者认购,交清参赛费后一切收益归认购者。
为了避免赛鸽因探视装笼受到伤害,我棚当晚分笼,次日探视。请各地区的鸽友按上述限定时间探视,否则看不到鸽子。
九、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
1、决赛获奖鸽次日由本公棚统一组织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为拍卖费用,
未拍出的名次鸽鸽主凭参赛卡每羽交100元领回。未获奖的归巢鸽每羽交50元,凭卡领取。
(期限为决赛日后20天内)
十、其他
1、在集鸽时间,游棚与病亡的信鸽将通知鸽主在7月份以前补交赛鸽,
如鸽主在接到通知不补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训养和比赛期间,赛鸽如游棚、丢失或病亡,视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3、短距离训放(10-100公里),应顺应赛鸽生物钟周期,防止赛鸽疲劳,约每周一次。
4、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不符所造成的损失,本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5、获奖鸽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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