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划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2、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成裁判组,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输、监放、成绩单审定等,执行裁判工作。
3、清棚日期:6月18日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行清棚、查棚、验鸽等工作。
4、比赛时使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列名次,立即当众公布。
七、奖励办法:
总奖金58万.
1、预赛:南线 240公里 ±5%
冠军:3800元. 亚军:2600元. 季军:1800元.
4—30名:300元. 前三名奖杯一樽
2、决赛:南线 500公里 ±10%
冠军:88000元. 亚军:36000元. 季军:26000元.
4—10名 10000元. 11—20名 8000元.
21—40名 5000元. 41—60名 3000元.
61—100名 1000元. 101—120名 500元.
前10名发奖杯一樽,11名至120名发奖牌一块。
3、团体奖:
参赛鸽10羽为一组,参赛者必须是1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团体赛的组数由训放到第七站后确定组别,确定后不能更改。团体赛共取6名。
冠军:16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6000元
4—6名各3000元
预决赛均以第一羽归巢时间计时两日内有效(见鸽为第一天、 第二天18点正载止),如有效期内前120名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有恶劣气候,顺延预决赛时间。
4、本中心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58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双方共同管理。
八、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必须加包密封足环,隔离观察五天后正常无事,方可接种疫苗,十天后正式进棚(如已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
2、赛鸽训放不少于10站,每个训点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指定裁判随行监督。
3、按中鸽协相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5日内,如发现重病鸽或病亡鸽本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清棚前游棚丢失鸽、病亡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当年没有幼鸽可第二年补交;清棚后丢失或病亡的参赛鸽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赔偿损失。
九、归巢鸽处理办法:
1、预赛完后请鸽主在十天内函寄参赛鸽血统表到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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