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3000元 第一百零一名至第二百名各2000元 第二百零一名至三百八十名各1500元。
3.团体决赛,录取前10名
冠军 20000元 亚军 10000元 季军5000元
第四名至第十名各 3000元。
注释: 团体赛每20羽(含20羽)为一组,交鸽时即编组。在380名入围获奖鸽中,每组以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若遇每组归巢鸽羽数相同的团队,以第1羽名次在先者为胜。
4.第二次500公里复赛,录取前100名
①参赛费:第二次500公里比赛参赛费,每羽贰百陆拾元人民币(260元/羽),自500公里决赛后至第二次500公里比赛装笼前均可办理参赛手续。
②奖励方法:
冠军 20000元 亚军 15000元 季军 10000元
第四名至第十名2000元 第十一名至一百名1000元
③500公里决赛入围鸽在拍卖后,被拍卖的参赛鸽所有权即归新的买受人,新鸽主对第二次500公里比赛享有全部收益权。
5.大赛组委会除为入围的获奖鸽颁发归巢证书外,凡在有效报到期内的归巢鸽,均可领取归巢证书。
六、指定鸽比赛办法:
①指定鸽不受羽数限制,如本鸽主放弃指定鸽参赛权利,其他鸽友才可指定任何未被本鸽主指定的参赛鸽进行指定鸽比赛,指定鸽所获得奖金归指定人,即以《指定鸽参赛卡》所填写的指定人的姓名为准。
②指定鸽的参赛费:分为100元组、200元组、500元组。(500元组只取一名)
③指定鸽赛奖金分配方法: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15%
④参加指定鸽赛必须在第一羽比赛鸽归巢之前办理完指定鸽赛手续。
七、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入围名次鸽由本公棚统一拍卖,拍卖收入的60%返还参赛鸽主,40%归本公棚。
2.决赛拍卖会流拍的获奖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100元人民币领回。
决赛未入围的归巢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人民币领回。
3.凡参加第二次500公里比赛未入围的参赛鸽,在第二次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
4.参赛鸽主逾期不领的参赛鸽,均作为无主弃鸽,由本公棚统一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本公棚的一切训放和比赛将遵照中鸽协制定的(信鸽竟翔规则及裁判法)执行,裁判员由北京市信鸽协会委派。
2.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特聘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为本公棚法律顾问。
3.为体现本公棚的公平、公正宗旨,本公棚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4.本公棚在比赛集鸽、运输、司放及成绩审定等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欢迎鸽主代表监督。
5.本公棚所有比赛全部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记时鸽钟,比赛成绩按电脑排列名次顺序为准,若电子记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
6.如在比赛中发生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羽数不满获奖名额的情况,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7.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8.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远方蓝通信鸽养殖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